为方便车辆出入管理,不少小区都在大门处设置门禁杆。可这门禁杆闯了祸,责任该由谁承担?昨日,惠济区法院就对这样一起门禁杆划伤行人的健康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伤者医疗费等损失的65%。
市民赵先生所工作的公司在郑州一家小区内。小区大门设置了门禁杆,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刷门禁卡通过,行人则在保安人员的指引下从机动车门禁杆的缝隙中通过。今年3月的一天早上,赵先生像往常一样从门禁杆的缝隙中通过机动车道时,后方驶来一辆轿车,档杆提前升起,划伤了赵先生面部。据当值保安事后回忆,由于当时正值早高峰,自己一时操作不慎,提前按动了按钮,导致赵先生受了伤。
经过治疗后,赵先生的赔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他多次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协商,被对方以赵先生受伤系自身原因导致、物业管理方没有过错等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赵先生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到了法院。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妥善履行管理义务,导致原告赵先生受伤,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赵先生作为成年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从机动车道通行,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本案情况,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赵先生损失承担65%的赔偿责任。(记者 赵文静 通讯员 鲁维佳 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