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发布于 2018-03-02 15:30:00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过向来这两者的关系不是那么的融洽,业主认为物业是服务自己的,而物业则认为自己是管理者。特别对于物业费这一块,每个业主都希望有个保姆般的物业,就算多交物业费也心甘情愿。然而事与愿违,业主不仅未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还要交高额的物业费。今天小编要告诉广大业主以下情况你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一、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物业费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业费由开发商交。记得口说无凭,一定要保留证据。

如果因为业主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物业费起缴时间以此前规定的交房日期算起,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收房时一起补交。

二、房屋出租,合同中注明物业费由租客缴纳

如果房子已出租,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出租期间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且合同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物业费就由租客缴纳,同时,业主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三、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或者入住后因故长期不用的空置房,可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减免幅度,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物业会一次性收取半年物业费,且在水电上予以控制。

四、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五、物业乱收费

一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要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通过并下发收费许可才可以,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反映,让物业出示收费许可,如果物业拿不出,业主有权拒缴,并向物价局投诉。

六、服务质量不达标,全体业主可拒缴,但需要有力证据

物业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很多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对此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用手机、相机等记录下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然后主动去和物业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该收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记录。一旦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就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小编建议: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要求整改或解聘物业,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但最好不要一言不合就拒缴,如果长时间逾期不缴纳,物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非业主能提供强而有力的证据,否则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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