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买了房,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却被告知还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是有些购房者就纳闷了:到底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交吗?其实这些都是和购房者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因此购房者有必要了解一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实就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另外,需要小编提醒的一点就是:此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要求时间请咨询您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下面小编就以某地区(比如重庆这个城市)来作一个例子:
缴纳时间: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缴纳标准: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可能会因不同地方而存在着一些差异。)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分列业主分户账。
另外,部分共有那一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四、什么情况下需要续交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综上,就是关于“到底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们你知道吗?”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各位业主看完都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个词以及它的用途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