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居住在小区里的业主都是应该交物业管理费,要是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假如是对物业不满意,有些人会想到拒交物业费。那么物业服务差可以拒缴物业费吗?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呢?
一、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在实践中,只有下列8种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二、房子长期不住要交物业费吗?
需要。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了,不管业主是不是居住在这里物业费都是要交的。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16修改)》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因此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就要缴纳。
三、物业服务差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不可以。当业主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
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物业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
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利益受损。因此,小区物业服务差,业主千万别采取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