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本应是“鱼与水”的关系,但现在越来越多的物业与业主却水火不容。就连业主本应知道的事情,物业也隐瞒着不说,尤其是以下这几件事,小编敢打赌物业无论如何也不会告诉你。
1、新房验收时不用预交物业费
好多购房者都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验收新房时,物业要求业主预交物业费,少则3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对此,小编要说的是业主们可不用预交物业费,因为物业预收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取得批准,但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业主的个人信息就是钱
很多物业在接受楼盘时也会从开发商手中得到业主名录,里面包含所有业主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详细信息,而这些个人信息在物业工作人员眼中就是钱,他们很可能将业主的个人信息进行兜售,以谋取私利。
3、业主很难享受完整的“免费保修期”
一般来说,商品房都有免费保修期,购房者自认为买房之初房子只要出现问题,就能够免费维修。免费保修期的起始日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的,业主往往很难享受完整的“免费保修期”,甚至业主在没买之前就已经过了免费保修期。
4、小区设备维护费进了物业口袋
对于一个新建的小区,其设备基本都是新的,前两年基本不用怎么维护,而后的三到五年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这期间的设备维护费都进了物业口袋。此外,在建的绿地所收的绿化费也都进了物业口袋。
5、小区公共部分收益不知去向
许多小区公共部分都有广告,而且从未间断,按照规定来说,这部分收益应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但很少有业主知道这部分收益去了哪里。如果问物业,他们也只会说维护小区用了,不会为业主们提供具体的消费明细。
6、物业管理费是可以协商的
物业费并不该由物业公司一方自行定价。在一些基本项目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余下服务项目,如绿化费、高低楼层费等,业主是可以与物业公司商议定价。
关于协商标准自然就是以物业的服务来做依据的,业主可以对物业提供的服务进行一定的要求,像是安保人员的人数,公共区清洁的频率,绿化管理的频率等等。
业主还可以对物业公司的账目进行审查,因为现在管理条例强制要求物业公司公布费用收支,所以,业主有权对账目进行审计。业主可以通过对账目的审计了解物业公司是否是再收取合理的物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