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内涵思考兼及物业管理行业和谐

发布于 2018-03-23 00:00:00

论文提要

“和谐”,作为一个促进社会安定的理念,越来越为人们所熟知。

“和谐”,在权威的典籍辞书中被释为“思想、大小、颜色、音调等各方面各部分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均衡均匀,没有什么使人产生不愉快或讨厌的感觉。”“《礼记·乐记》,其声和似柔”。总之,都是和衷共济之意。

而真正的“和谐”,或我们当今的社会所认知、所推崇的“和谐”真实的涵义又是什么;现实的“和谐”又是什么状态;人们所追求、所构建的“和谐”又将是什么状态,特别是笔者从事的物业管理行业内对“和谐”又应该怎样认识和理解。本文试图从几何学模型的方法入手,考量上述一系列问题。

鉴于笔者的知识面和认识水平及视觉角度的限制。孤陋寡闻和挂一漏万在所难免,还望读者见谅。

一、和谐的几何学解析

1、和谐框架模型建立

设定为平面状态,以正圆形图形作为分析图形。

图­—1

2、设某一圆形为解析体,另一圆形为另一解析体。可得出解析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解析体可以为多个。

图­—2分离状态

图­—3相切状态

图­—4相交状态

图­—5重合状态

3、如果命解析体为“价值”量,“价值”量用“期望值”、“价值取向”、“满意度”、“价值行为”等非量化语态表征,并以其相互关系表示其“和谐”程度,则可得如下结论:

①分离状态(图-2)。完全不和谐,或称为绝对不和谐。

A与B之间毫无共同点可言。

②相切状态(图-3)。边缘和谐。或称临界和谐。是A、B体结合的初始点。由于其处于边缘化状态,故其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定性。既有可能回到分离状态,又有可能发展到相对和谐状态。是值得人们特别关注的一个“点化”状态。

③相交状态(图-4)。相对和谐,或称为局部和谐。

A、B双方有共同点,即相交部分的阴影区。显然,阴影区面积越大,显示“和谐度”越深,反之亦然。

4、重合状态(图-5)。完全和谐。或称为绝对和谐。

A、B双方的所有认识完全一致。是“相交状态”的一个特例。其阴影面积呈最大化,完全覆盖了解析体。显然,这是一个完全理想化的状态。同时,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状态。但这个状态的理论存在,为人们的追求提供了一个趋向化目标。

二、和谐的范畴分类

为论述清晰起见,此处把基本和谐形式按范畴分为如下几类:

1、大和谐。即“社会和谐”。

和谐指“配合的适当和匀称”。社会和谐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按照这样的标准衡量,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地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小和谐。即“社区和谐”。

小和谐是相对大和谐而言。“社区”指的是构成社会的一个微观单元体。可以是一个小区,可以是一个写字楼,甚至可以是一个行政区划。其“和谐”的内涵是生活或存在于这一社区的人们的利益关系、价值取向、文明程度等要素有较高的协调性或一致性。其“和谐”的状态构成社会大和谐状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譬如一个优秀的文明城市,一定是由组成城市的若干优秀、文明的社区构成,如果一个国家所有的城市及乡村都能够达到优秀、文明的水平,那么,这个国家就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优秀、文明的国家。

3、内和谐。指“企业和谐”,即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的和谐。

这个话题,在国企中是不须讨论的。因为国企本身固有的产权关系不清,且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故自然失掉了讨论本命题的基础。

分析当下社会的劳资关系,可知由于资本处于天然的强势地位,而劳动力相对属于弱势群体,除却双方所拥有的资源不讲,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体现实以及投资对GDP的拉动等因素,都使劳资对比的天平向资本方倾斜。且资本天生具有追逐利润的特性,与道德的高低优劣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和谐的劳资关系就必须建立在法律和制度之上。同时,还要使劳资双方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这并不是天方夜谭,许多著名的品牌企业致力于构建“相濡以沫、风雨同舟、共存共荣”的企业文化,而得以成功的范例就是鲜活的证明。

4、外和谐。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客户间的和谐关系。

对于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协调好与业主或客户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和谐”的基本定义和内涵,只有作到有效地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幅面较大的和谐状态。

外部和谐,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行为而言,可谓重中之重。首先因为它是大和谐(社会和谐)的基本元素,大和谐的实现是由无数小和谐组成的,而小和谐中的外部和谐又是影响小环境是否真正实现和谐的关键之所在。其次,构成外部和谐的因素很多,既有自然科学的影响因素,又有社会科学的影响因素,它与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民众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维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局面是极为困难的事情,但要破坏它却非常容易,一点疏忽,就可能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再补救它,使其恢复到原有的状态需要艰苦的努力和很长的时间。第三就是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不切实际的政策控制。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交替转换期,计划经济的色彩仍很严重,这种旧的思维方式不仅体现在官僚机构对市场经济的强烈抵制上,而且在民众的思想中也是根深蒂固。事实上,物业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处在了两难的境地:既要走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道路,又要迎合民众的诉求,还要在计划经济的烂摊子上拆东补西,自圆其说。因此,逻辑混乱,矛盾百出的法规、规定就成了救急的稻草。这样一来,反而造成矛盾点越来越多,甚至破坏了原本构筑的外部和谐局面。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反而无所适从、手足无措起来。

三、影响物业管理和谐的因素分析

既然是“影响因素”,一定是这些因素导致了环境的不和谐。

既然是物业管理领域的不和谐,根据前述的范畴界定,就应该属于“小和谐”、“内和谐”和“外和谐”的范畴。

根据几何学解析的结论,显然,“分离状态”、“重合状态”不是我们讨论的状态。“相切状况”作为一个特例,反映的某一瞬间,因此也不是研究的重点。我们讨论研究的重点必须放在反映绝大多数状态的“相交状态”。

1.社区和谐因素

社区和谐相对于国家和城市的“大和谐”来说,应该界定为“小和谐”。

①业主社会层次因素

一个社区,如果业主的社会地位、收入档次、文化素质差别过于悬殊,由此而引发的价值取向也会产生很大差别。例如,高层次人群的恬静、高雅、个性的居住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会与底层次人群的低层次需求产生矛盾冲突,引发影响和谐的对抗性因素。

②邻居的个性诉求因素

摆脱了计划经济和传统规范的人们的个性诉求越来越强烈。个性化的张扬给他人带来的是干扰和妨碍。例如在住宅内大声唱歌、聚会、饲养、遗弃宠物、随意地装修改造、任意停放车辆、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在住宅区从事商业活动、甚至占用公共区域、改为自己所用等等行为,构成和谐的对抗性因素。

③与物业管理纠纷因素

业主认定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价质不符;物业管理公司确实管理、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公司侵犯业主权益,占用业主区域开展商业活动;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产权不清晰、暗箱操作……这一类事例举不胜举,不再赘述。总之,它是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④业主组织法规不清因素

业主之间的维权组织法理不清晰,责权不清。业主之间、业主群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平等关系不清。封建的“主奴意识”劣根性积弊深厚。造成与物业管理企业先天的对立状态。干扰和谐氛围。

⑤业主对正宗的物业管理缺乏理解

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浅陋,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不明白保值和高品质服务管理的真正涵义。一些物业管理企业迎合业主口味,落个得过且过,“天下太平”。一旦深层次的矛盾出现,和谐立刻面临严重危机。

⑥政府主管部门的偏颇导向因素

政府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机能只停留在“表面和谐”的水平。“不出事儿就是好活儿”。从而使业主和企业都丧失了创新和谐的动力,少有人去思考、研究物业管理行业深层次的问题。此外,频繁的政策变更,“一会儿一个主意”,也使人们无所适从,结果是失掉了环境构建的连续性。

2.企业内部和谐因素

根据前述分类,“企业内部和谐”属于“内和谐”的范畴。

①政府主管部门打压物业管理企业的政策因素

对“为人民服务”和“民生政策“的不深入理解,使政府出台的法规、规定趋于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打压倾向。凡物业纠纷,错者一般都是企业一方。在裁判中,政府一方严重背离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似乎只有限制、没有支持。只有限制收费数额,而从未有过业主或客户“拒交约束”的法规。对业主无理拒缴物业费的情况,企业只好与其对簿公堂,才能讨回一些公道。特别是政府把“和谐”与否的责任几乎全部打压在企业身上,忘记了构建一个体制框架要全方位努力才能作到的基本常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无奈而又痛心的场景。在这种强势的作用下,企业内部和谐无疑是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②对国企和民企的双重标准

“政府、国企是一家”的理念对民企无疑是极其不利的。在市场竞争上、行业管理上、奖惩标准上等诸方面,民企都受到歧视。甚至主流媒体在报道一些事件时,也刻意要说明当事人是“私企”、“个体”,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视听效果。这种令人鄙夷、使人侧目的背离市场经济原则的作法在相当范围内居然很有市场。

而其造成的不和谐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③劳资关系因素

在“民生”政策的推广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增加职工工资、保护所谓弱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一般意义上说,这是一件好事。但这些政策却似乎忽略了若干问题,使原本相对和谐的局面出现了不尽和谐的苗头。例如:

A.增加职工工资,对国企无所谓,多多益善。而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本小利微的“民企”、“个企”,这部分钱从何而来?

B.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管理物业都是用合同约定,即价格已确定。政府与企业之间可并无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了增加工资,不办不行,而物业管理价格又是约定好的,不能变更。企业该怎么办?总不能干违约的事吧?

C.政府规定了职工的权利,但又没有评定优劣员工的标准。不管员工优劣、企业必须得雇用,道理何在?给企业的感觉是:懒人这下子有政府撑腰了,企业得忍气吞声,打官司必输无疑。辞退不合适的员工不再是企业的权利了。不信试试,一个人不把一个企业整个七荤八素才怪!试问,从内部和谐的角度,企业路在何方?

D.企业长期苦心打造的“同喜同忧、共存共荣”的价值观一下子被摧毁。企业不再是一个团队整体。政府把企业的劳资双方分割成两个对垒的阵营,而这两个阵营生来就是为利益而争准备要拼个你死我活的。从此,劳资相互之间的戒备、争斗、倾轧、搏杀随之而来,潜藏在人们意识中狡诈、欺骗、卑鄙、阴冷、贪婪、吝啬的劣根性自然会得以充分显现。这种状况的出现,岂不是与构建和谐背道而驰,越走越远吗?

E.在推崇和谐理念之前,似乎企业都在侵犯职工权益,民营企业家都是唯利是图者。这下子可好了。这帮吸血鬼该夹起尾巴了。究竟是谁搧起的这股歪风?难道山西黑砖窑窑主就是全国企业家的代表吗?这种以微作巨、以偏盖全的作法真真地毁掉了“和谐”的局面,又把“和谐”引向了歧途。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企业家在内心深处都会发问:谁说企业家不在保护职工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因素

根据定义,站在企业内部的角度,这个因素当属“外和谐”范畴。

物业管理费因素

物业管理费用的高低往往是企业与业主矛盾的焦点。物业管理费用在现今有两种价格体系。一是所谓的国家定价,是针对普通居民住宅和一些老旧小区制订的;二是市场价,是针对写字楼和高档社区的。前者计划经济的色彩很浓,住户可以交,也可以不交,企业没有控制的手段。好在物业管理企业大多为国企,交与不交关系也不大。另一方面,企业也并没有太多的管理服务项目,无非是保安、保洁和简单的设备而已。故企业多以“不出事就好”为管理原则。后者则与前者与较大差异,价格的高低经常是当事双方矛盾的焦点。因此,这一矛盾构成了和谐与否的重要因素。

②服务标准因素

价格与服务标准能否匹配是和谐与否的重要因素。但价格是固定的,业主的诉求却是不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自己的认识制订标准,而这个统一标准能否适合千变万化的人性化需求就很难说了。所以,这个完美的锲合点是极难找到的。关键是企业的员工能够有较高的管理服务素质,去随机地根据变化寻求管理和服务的途径。这一点,是规章制度绝难实现的。它需要人性化的自觉意识,更需要管理者本身的优根性条件——善良、关爱、勤勉、奉献以及把助人为乐奉为己任的精神。顺便说一句,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中的“收到急迫性报修电话后20分钟人到现场”等等完全是不讲人性化的非专业外行话,是闭门造车的产物,不足为据亦不足为准。

总之,如果能够倾全力关注管理和服务标准的因素,就是为和谐的构建找到了一条正路。

③物业保值因素

物业管理的要旨之一是为业主保障物业的价值,但这一点至今未能得到包括业主本人在内的相关群体的正确认知。例如,人们在购房之后,只知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而对于大修基金(有时称为管理基金,用于物业的大修、更新与改造)的缴付大惑不解,不肯缴纳。其实,拥有一个物业与拥有一辆汽车没有本质的区别。汽车需要大修、加油、更换零部件,房子也同样。这个误区的存在,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误解,总认为是物业公司从中侵吞了什么。故而,有的企业索性不找这个麻烦了,但受损失最大的是业主,一旦某一天矛盾暴露,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了是促进和谐还是破坏和谐的重要因素。

四、关于物业管理“和谐”的几点思考

1.刚性和谐与柔性和谐

刚性和谐指以约束手段协调当事各方利益关系使其处于相对和谐的方式。例如法规、规定以及当事各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契约文件。在这些文书中,以法理化的形式规定了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无疑,这是制度化的典型方式,也是最理想的方式。但欲以此达到实质性和谐的目的,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支持“刚性和谐”的文件要无懈可击,覆盖方方面面,绝无瑕疵。显然,这是不可能作到的;二、执行文件的人要作到绝对恪守,作好自己的事,事事处处绝对符合文件的要求,显然这也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虽然,上述两个因素使制度化的刚性和谐变得有些理想化,不那么切实可行,但它的存在仍具有极大的意义,它设立了一个基本框架,规范了当事各方的基本行为。对照前述的几何模型,使各解析体的关系摆脱了“分离状态”和“临界状态”,进入到“相对和谐”的范围。且制约刚性和谐的两个不利因素越弱化,刚性和谐就越成功,相对和谐的程度就越深(图形阴影面积就越大)。因此,致力于弱化影响刚性和谐的两个因素就成为人们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例一,在物业管理中,在对业主、客户的“管理服务规则”中必须订立“禁止事项”条款。如不得破坏环境;不得干扰他人;不得有影响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条目。

例二,在物业管理企业内部,订立公平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劳动酬劳、劳动量、奖励、惩处条例等。

柔性和谐则更多地倾注了人性化的因素。

人性化是指让技术和人的关系协调,即让技术的发展围绕人的需求展开。这里的“技术”是广义的泛指,并非特指某一领域。

如“人性化管理”的实质在于“把人当人看”。充分注意人性要素,以充分开掘人的潜能为要旨,如对人的尊重、充分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给人提供各种成长和发展机会,注重当事各方的双赢、共赢等。

在社会大环境中,柔性和谐往往以一个相对小环境形成自己独特的氛围,如社区文化、企业文化。这些文化的存在,对和谐的构建起到很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环境具有特定的形式。某一种文化现象在某一个环境下适合,即构成柔性和谐的要素,但同一个文化现象在另一个环境下也许就不合适,则构不成柔性和谐的要素。譬如供人居住的小区,高档社区和贫民社区的价值追求就会有很大差异。高档社区希望高雅、华贵、安静、清洁、私密,而贫民社区可能就有更贴近自身生活能力的需求。事实证明,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混居的小区很难实现柔性的和谐。

柔性和谐有时似乎忽视制度上的约束,但只要能在“和谐”的大框架内,会使当事各方体味到一种别样的温馨和关爱。如邻里之间的互助,对弱势群体的慈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作一些“份外”的事情,甚至记住别人的生日,并递上一张小小的贺卡,都可以起到用其它方式起不到的作用。

柔性和谐和刚性和谐是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良好地理解它、应用它、不仅会促进和谐,而且会使“和谐”本身变得健康、变得美丽。

有人把人性化与制度化对立起来,认为强调人性化会削弱更强有力的制度化。这就和另一些人把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对立起来一样。这种看法及其思想根源是混淆了刚性和柔性的融合性(关于融合性,在下一节会谈到),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应该着重指出的是,企业制度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融合与被融合,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企业文化中蕴涵的价值观,有相当一部分通过企业制度体现出来。企业的灵魂和根基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才是源泉和策源地。企业制度只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局部。所以,把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对立起来的思想完全是无稽之谈。

同理,和谐环境中的人性化与制度化也不能对立起来看。制度是人订的,在制订制度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层次,就是说,实际上,制度化是人性化的产物。也存在着包容和融合的因素。制度不适用了,可以改正。为什么要改?由谁来改?怎么改?每一个环节都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怎么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呢?

2.对抗性与融合性

对抗性是反应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哲学范畴。社会活动中复杂多样的矛盾,可分为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对抗性矛盾是指矛盾双方在根本性质和根本利益上相互对立,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对抗形式表现为剧烈的外部冲突。非对抗性矛盾是矛盾双方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一般不表现为对抗形式。显然,对抗性矛盾如果放在“和谐”框架中分析,属于“分离状态”,即“绝对不和谐”状态。而非对抗性矛盾,则属于“相对和谐”状态。

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

图­—6

鉴于本文的命题基础并不涉及“阶级与阶级斗争”等对抗性矛盾,因此,文中讨论的“对抗性”实际是指“非对抗性矛盾”。是相对“融合性”而言的。

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利益追求,无疑会阻滞、破坏和谐状态的相对平衡,形成“和谐体”融合的对抗力量。如图所示,反映事物发展的对抗性与融合性的作用力。

对抗性作用力对抗性作用力

融合性作用力融合性作用力

图­—7

譬如当今的企业和企业工会的关系。政府和主流媒体在保护“民生”的幌子下,大力加强劳资双方的对抗性因素。一般作法是:首先设立“假想敌”的方式。即根据过去发生的一些“民工欠薪事件”,“超时工作事件”等为假想依据,作出所有企业(一般情况下这个企业特指非公有性经济企业)都不会保护职工权益的假设前提。从而把企业与员工分成两大对抗阵营:一方是人数为“一小撮”的资方及其追随者,另一方是庞大的员工群体。政府则责无旁贷的站在员工一方。以形成对峙的态势。这种作法的后果是人为地加剧了和谐体中的“对抗性”,使劳资双方关系日趋紧张,许多企业多年苦心打造的企业文化或激励机制丧失殆尽(许多惩戒性手段无法实施,懒人、怠工者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企业的活力大大减弱,核心竞争力亦大大降低。其根源之一就是政府对一个握有资本的阶层的不信任,低估了这个阶层的民众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不要忘记,企业是经济活动的载体,国家的经济是靠企业来运转的,一旦“对抗性”加大到人们无法承受的程度,国家的经济形势就会面临严重的局面。

在和谐体中的对抗性膨胀,使和谐越来越趋向分离状态的时候,融合性作为积极的和谐因素出现,会缓解不利的局面。

融合性考虑文化多元性的现实,在尊重控握个人能力的同时,更提倡整体精神的发展。在具体操作中,包容和宽容就显得极为重要。在以整体目标为前提下,“和谐体”内通过整合、沟通、调整以致留汰等方式,尽可能弥补对抗性的不利后果,使“体”内更加和谐。日本人在战后企业推崇“融合”而使得经济高速发展就是很好的例证。

3.原始和谐与高层次和谐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在极度贫穷的条件下过着和谐的生活。一切都是有条不紊:以吃饭来说,吃什么、吃多少、什么时候吃国家都给你安排的熨熨贴贴;每个人挣多少钱,就和晒在太阳光下一样清晰;户口制度极为严谨,每个人都被限制在几至十几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再往远一点走就必须得有政府开具的介绍信,“要饭”的也不例外,否则就是“盲流”。那时节,犯罪的不能说没有,但多是小偷小摸一类人物,很少听到有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穿堂入世的流氓、身携海洛因的毒贩。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社会治安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几乎成了耳熟能详的描绘社会生活的表述语。

和谐吗?当然和谐。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是名副其实的和谐。但是,这是一种原始的和谐,专制的和谐,抑制人性的和谐,因此,这是一种落后的和谐。这种状态用框架模型表示几乎显示的是下列图形。

图-8接近于完美的“原始和谐”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国家的改革开放,人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要求的迅速提高,彻底打破了原始和谐的局面。原有的和谐局面的分崩离折,使人们迷惘了好一大阵子。说实在的,这一摸索期几乎长达二十年的时间。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社会秩序的基本建立,立刻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见效之快,有目共睹。

环境的改变,迫使人们思考建立新和谐机制。这个机制要符合社会时代的发展,符合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并且要以传统的东方文化为精髓,推崇整体精神。

这种和谐是动态的,而非静止的;是辩证的,而非唯心的;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而非长官意志随心所欲的。譬如在“大和谐”问题上,解决“三农”问题确实使国家度过了一次危机,符合“和谐“的精神实质。而如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新的和谐目标,仍然符合和谐的初衷和目标。

马斯洛定律指出:人们的需求层次是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逐次递进的。和谐层次也是同理,也是由低向高的发展。人们必须根据这个规律去设立和谐框架。在物业管理的低档社区,是否和谐和如何使之和谐恐怕还停留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级别上。譬如,水电供应的保证、停车位的保证、电梯能够运行、家中不致被盗等等。这种水平的和谐虽然还显得低一些,但较计划经济下的“原始和谐”状态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而在相对高档一些的社区,“和谐”标准则要高一些甚至很多。业主们会要求门卫向他敬礼、致意(自尊要求),选择居住地时会考虑左邻右舍的地位、出身、文化修养,以和与己地位相当的人士“扎堆为伍”(归属需求),作出一些标新立异、体现个性、炫耀财富的举动。如经常举行大型聚会、私密性禁止他人打扰的幽会、出人意料的建筑慈善活动等等(自我实现需求)。实现这个和谐状态必须有相应配套的和谐机制来实现。不言而喻,这种机制和贫穷社区的和谐机制是根本不能同日而语的。

有人会因此说,这种理念岂不是人为地扩大社会差别,制造贫富差距吗?实际上,社会存在一定的差别是正常的,特别是在一个官本位制和未实现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中。人们难以假设国家的高级干部和收入低微的工薪阶层同居一区,就和现实中有钱人和穷人不再一个社区居住一样。事实上,低收入的民众的需求只是改善居住条件而已,并没有奢望山清水秀,依湖傍山的别墅豪宅。只要致力于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社会仍会在“和谐”的状态之下。

这里,要特别提出两点:

(1)要充分理解“度”的概念,高官富豪们要“适度”,作什么都不要过分,尽可能以不破坏和谐元素为原则。

(2)要切实改善接近“临界和谐点”民众的生活条件,万不可再增强不和谐元素。拉一把,它们就进入和谐体内,成为促进和谐的力量,放一把,他们就可能游离于和谐体之外,成为和谐的敌对力量。

4.广义和谐与狭义和谐

广义,指比较宽泛的涵义。

广义和谐指在宽泛的认识领域范围内实现的和谐。譬如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庞大的人群群体,认识领域范围内实现和谐。

狭义,指内容受到限制或约束,认识领域范围比较狭窄的涵义。

狭义和谐指在相对狭小的认识领域范围内实现的和谐。

改革开放、经济体制的转轨带来了国家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家富足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长足的改善。计划经济时代,从领袖到平民,就世界范围的角度而言,都是穷光蛋。前国家领导人王震在70年代末访问英国时,看到一个失业的英国工人月薪2000镑,而自己月薪才有500人民币的情景,大为感慨。国家领导人尚且如此,普通的百姓穷到何种状况可想而知。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时间,经济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猛地好了一大截,几乎所有的人都有了突如其来的变化。人们沉浸在了幸福和满意之中,齐声夸赞政策好。此时显现出的正是“广义和谐”的状态。此时的情景如果放在和谐框架中比对,各个解析体都几乎处在“重合”的状态。

此时,人们虽然还没有把“和谐”作为一个命题来研究,但已经对当时的社会状况作了肯定的认知。“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而且可以预见,情况会越来越好。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定势思维在人们头脑中的根深蒂固,广义和谐实际上是由“平均主义”的思想在潜形地支撑着。在全面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成了“万元户”“几万元户”,差距初见端倪,有些人犯了源于劣根性嫉妒的“红眼病”。但在当时一是先富起来的人确实脑筋活泛,出了大力,二是形成的差距毕竟不是很大,三是别人富了,也没有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故大环境下的“大和谐”氛围并没有受到过大的不利影响。就是说,社会总体是“和谐”的。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完善,许多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贫富差距的拉大、官员的腐败、政府执政能力的低下、法制的不健全,……都对社会和谐态势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社会阶层自觉不自觉的分化开来,富人和穷人、官员和百姓、白领和蓝领等等。社会阶层的分化还使人们对广义和谐重新进行了思考。思考之后,人们痛苦地认识到:统一的、相对平均的、涵盖社会所有人的广义和谐已经不复存在,它已经分裂成若干个解析体,各个解析体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和谐框架,在不同的框架内,从意识、内容、价值取向等诸多元素都有了根本性的改变。现今的社会正是由无数这样的“和谐解析体”构成。它们之间或分离、或相交,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如图所示

图-9构成社会的“和谐解析体”

于是,“狭义和谐”的概念自然应运而生。人们立足于自身的框架体内,首先要完成自身的和谐构建,如一个企业,一个社区,一个群体乃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再考虑如何与相关的和谐体发生关系,以构建更大范围的和谐体系。人们会利用逻辑思考的方式考量自身的资源和诉求找出欲融合的解析体的共同利益关系点,接近它,从分离状态到相切、相交、相交的更深,最后完成高质量的融合。

在这个过程中,要完成认识上的统一、意志上的一致,消除对抗性因素,还要充分利用刚性和柔性的策略手段和方法。这些过程无异于一个庞杂繁复的系统工程。在这里,看不见“平均主义”的影子,有的只是智慧、思想、创新的火花和宽容、大度、合作的心态。所以说,构建和谐并不仅是人们传统认识上的“真、善、忍”,它是需要很高的素质和价值追求才可以实现的。

以上的论述表明,好大喜功、夸夸其谈的“广义和谐”不过是一厢情愿,这种认识是不足取的。构建和谐首先需要有正确的认识,客观地对现实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然后制订方略,并且矢志不渝地去作,才能取得一点成绩。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要随时根据环境的变化随时对既定的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方能磕磕绊绊地走下去。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千万不要对目标作出理想化的预期。

5.表面和谐与实质和谐

和谐是一件好事,这是全体人民的共识。

如今全国上下大讲和谐,恰恰说明了社会的不和谐,这也是全体人民的共识。

不和谐,说明有不利于和谐的因素存在,这个因素就是前面述及的对抗性因素。消除对抗性因素,加大融合性因素,使社会和谐起来,这还是全体人民的共识。

于是,中央积极倡导,政府行动起来,全民动员起来。一时间,“和谐”的声音传遍城市的大街小巷,乡村的山野田间。而令人担忧的是,似乎鲜有关于“和谐”真正意义的传播。笔者曾经观察过、询问过、考究过若干人等。好象得到的结论是惊人的一致:和谐就是不出事儿,或者出了事儿能捂住。这个结论真令人匪夷所思。面上大家相安无事,有苗头就消灭在萌芽之中,暗地里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谁也不去操心。只要没有大动静儿,就是天下太平。这里描述的场景就是“表面和谐”。

城管人员在驱赶街头摊贩,在人们眼里绝对是保证“和谐“,但是否有人想过:这些风餐露宿的摊贩们为什么要受这份罪?把他们轰走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又从何而来?城市的“表面和谐”是以牺牲某些人的生存权利为代价的,这显然不是和谐的初衷所在。用和谐框架的分析,即为原来的“相交状态”被人为地变成“分离状态”。形成了更大的不和谐。

一个企业,原本建立了有效地运行机制,劳资双方相濡以沫、风雨同舟地打造企业品牌,以获得以最大利益为基础的“双赢”成果,其乐融融。而政府却以“民生”政策为由,不顾现实存在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造了一个“表面和谐”的法理景象,使原本相对和谐的解析体迅速变化,体内对抗性因素急速增加,解析体内和谐因素减少甚至使解析体分裂成分离状态。反而使“大和谐”的局面流于空想。

表面和谐的作法源于“报喜不报忧”和“好大喜功”的理想化痼疾。植根于中华民族很深。“大好形势”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危机,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原来设想的美好和谐图景可能一下子分崩离析,各个“和谐框架体”以游离的状态产生碰撞和争斗。甚至演化成更激化的社会矛盾。这是谁也不愿看到的情景。当然,这也是全体人民的共识。

对此,必须要有“实质和谐”的理念。

首先,要真正理解和谐的内涵,并把这种意识灌输给民众。既使许多的现实存在是令人不愿接受的。再就是要脚踏实地的作一些切实的工作,并且能够见到成效。那怕慢一些,但这里说的“慢一些”专指不要“急功近利”。“慢”是相对而言,中心涵意是“稳”,再慢也要跟上时代前行的速度。

关键要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譬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一个社区、一栋写字楼。一定要关注业主的实质性诉求,既他们的真正的利益点在哪里?笔者认为,物业的保值和居住时的生活质量无疑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从这两点入手,就是找到了锲合点。物业管理企业高品质地对物业进行维修、保养,从建筑结构到设备系统总是保证在良好的状态。如果抛开CPI和其它外界环境的因素,只是静态地看,业主经过几年、十几年的使用,其物业的价值没有降低,他就获得了保值的预期,“实质和谐”就达到了目的。企业与业主这个“和谐解析体”内这方面的对抗性因素被化解掉了,和谐度自然得到了增强。反之,只是流于表面的管理,譬如以“电通水通不丢东西”为标准,而物业本身是“新楼三年变旧楼,十年变破楼,二十年变烂楼”,那么,有识的业主早晚有一天会认识到这一点,不和谐因素由此爆发和激化。

遗憾的是,鉴于人们对传统观念认识的根深蒂固,在容忍乃至接受“表面和谐”的意识下,往往忽视了最根本的利益所在。“对方已经道歉认错了,不要再深究了”“穷寇勿追”经常成了人们处理利益受到伤害时的处世态度。这种态度实际是有害的,无原则地的宽容忍让成为“表面和谐”的衍生物和“养护素”、“保护体”。表面和谐在这种无意识地纵容下占据了更大的空间。其后果是人们越来越忽略“实质和谐”,而忽视“实质和谐”带来的恰恰是对自身利益的更大伤害。因此,抵制和鄙视虚伪的“表面和谐”,致力于“实质和谐”的构建应该成为全体人民的广泛共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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