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家阳台挂广告牌 物业要收费

发布于 2013-12-12 09:18:00

家住海口海甸二东路水岸阳光小区的肖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他在家里开了一个培训班,为吸引更多生源,今年春节后他在自家阳台上挂了一个广告牌,物业竟让他每月交50元费用。记者采访了解到,挂广告牌需经城管部门许可,否则将被处罚。而对于物业该不该收费,有关部门表示目前尚无规定。律师称物业收费无依据。肖先生介绍,他住在水岸阳光小区一楼,经工商部门批准他在家里开了一个培训班。他在自家阳台防盗网外挂了一个长约7米、高约1米的广告牌。刚过几天,物业工作人员找到他,称他挂的广告牌挡住了其他住户的光线,需要交费。肖先生此后将广告牌挪到了防盗网里面。没想到物业还是坚持让他交费。“不交费,他们竟然停了我家的电。”肖先生说,无奈之下,他一次性向物业交了半年的费用,共350元,“物业工作人员说第一个月交100元,以后每个月交50元”。昨日,记者向水岸阳光小区物业了解情况。有关负责人严主任承认的确收了肖先生的费用,但只收了250元,并不是350元。严主任解释,肖先生挂广告牌占用了公共空间,因此要交费用。严主任表示,这并不是罚款,而是广告收费,并且是经双方协商,当事人自愿交的。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小区一般不允许挂广告牌,但如果是临街铺面或是一楼,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则特殊处理。该负责人强调,不管是何种场所挂广告牌都需要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将被处罚。对于物业是否该收费,该负责人表示,具体要咨询物价部门。随后记者向物价、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咨询,各部门均称之前从来没有遇到此类问题,目前无相关规定。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指出,物业收费是没有依据的,即便物业收取了费用,该项费用也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不能独自占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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