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理装修工人破坏公区环境卫生
一天午夜,某小区某户业主运来不少装修材料。业主叫了该户装修工好几次,他们才下来搬运材料。业主一走,装修工头就跟护卫员商量,要等第二天再搬。由于装修材料不允许放在大堂,护卫员拒绝了他们。
装修工人只好连夜搬运,材料运完之后,他们没有清扫垃圾就想离开。当班护卫员灵机一动,称要检查他们的装修出入证,拿到装修出入证后,护卫员提出先把垃圾打扫干净,才能把证件还给他们(这样就有了制约对方的办法)。装修工头恼羞成怒,抓住了护卫员的衣服就要动手打人,护卫员冷静的对他们说:“你们要打我,想到后果了吗?我看你们还是先给业主打个电话,问他我这样处理对不对。”(业主较之装修人员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请他们的东家出来说话,比我们说话更有分量)。装修工头想了想,有道理,把手松开后,就走到一边打电话。
或许了解该物业管理规则的业主说了好话,打完电话,装修工头老实了许多,不仅同意打扫地面,还向护卫员道了歉。护卫员看他们忙活一阵,干得差不多了,就把出入证给了他们,并说:“天也不早了,你们明天还得干活,剩下的我就帮你们打扫吧!”装修工头一听,立即拿出50元钱说:“那谢谢您,说实在的,工人们今天也太累了,50元钱虽然不多,就当作给您的劳务费吧!”当然,护卫员没有收他们的钱。
总结:纠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能一味来软的,也不能一味动硬的。在对方迫不得已纠正时,尤其应当注意适可而止,见好就收,这样不至于结怨,便于以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