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废弃汽车内身亡 物业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

发布于 2015-07-08 09:47:00

说起10天前发生在南宁市白沙大道金湾花城的惨剧——一名12岁男童在废弃汽车内窒息身亡的事情,不少小区居民仍心痛不已(详见南宁晚报6月30日04版报道)。悲痛之余,人们不禁发问:年幼的生命就此逝去,谁来担责?

回顾:男童被锁报废车内窒息

6月27日晚,7时许,在金湾花城内,有人发现一辆报废车的驾驶位上有一名12岁男孩,已无生命体征。

经初步调查,男孩应是进车玩耍时反锁了车门,导致被困车内最终窒息身亡。因报废车所在位置为小区偏僻角落,男孩遇险时未能得到及时的施救。据了解,发生意外的男孩成长于单亲家庭,平日跟随外婆和母亲一起生活。事发当日,母亲任女士外出上班,孩子随后独自出门,外婆以为其去找同学玩耍了,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仍不见外孙归来,直到傍晚噩耗传来,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进展:业主透露车主愿意担责

7月6日,距离悲剧发生已经过去9天,金湾花城小区内,居民黄阿姨说起此事,眼角仍不禁泛泪花:“好好的一个小孩就这样没了,难过啊。”黄阿姨说,孩子是其外婆和母亲的心头肉,孩子走后,其外婆因为接受不了残酷事实,至今卧床不起。

考虑到任女士的经济状况,业主们发起捐款活动帮助她渡过难关。“处理小孩的后事以及后期的追责都需要钱,我们尽点心意希望能帮到她。”一名不愿具名的小区业主向记者透露,连日来,邻居们在业主群里不断跟进此事,目前车主出现了,是位女车主,得知悲剧后一直流泪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当天下午,金湾花城小区物业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几天的查找,报废车车主已经找到。“警方那边查到的,本来约车主今天过来谈一些事情,不知什么原因车主现在还没来”。该名负责人说,出事的报废车此前停在小区路边好几年了,在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物业于今年初张贴了相关公告,得不到回应后只好将车拖到小区偏僻处统一存放。“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很难过,去慰问了家属,至于其他的问题过后再谈。”

疑问:物业该不该担责?

该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车位紧张,“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物业没有处理权,将车辆挪走统一停放实属无奈之举。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没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利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处置。如需处置,必须经车主本人同意。

在一些市民看来,物业固然有无奈,但将车挪走统一停放后,却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任何人都能随意进出停车点,甚至闯入车内。也有人认为,车主作为车辆第一责任人,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导致后面的不幸发生,难辞其咎。

据金湾花城一名熟悉情况的业主介绍,早前,任女士曾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希望物业能为自己管理不到位酿成的悲剧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物业方面并不认为自己应当为此事担责。此外,小区的业主也曾陪同任女事前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欲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车主等相关责任单位或人的责任。

■律师观点

家人车主物业都有责任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明堂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在这起不幸事件中,男孩家人、当事车主、小区物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赵明堂认为,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家人作为监护人,有看管、照顾等责任,悲剧的发生与家人监护不力有很大关系,家人应负主要责任。物业虽然将车统一停放,但并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车主,尽管车辆是其私人财产,但法律也规定了车主对车辆有使用和管理的义务。将自己的车置于路边长期不闻不问,甚至处于失联状态,因此在这个事件中,车主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赵明堂坦言,三者的责任如何划定,还得考虑很多因素,无论如何,若死者家属最终选择走法律途经,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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