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某小区的福女士拨打《洛阳晚报》热线66778866反映,几天前,她10岁的孙女在小区里不慎被铁链绊倒磕伤了下巴,就诊后医生说日后或会留疤。
福女士认为,物业对此事负有责任,在用于阻挡车辆进入的铁链前物业没有设明显的警示牌。
1业主:孩子被铁链绊倒受伤,物业负有责任
7月27日下午,《洛阳晚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福女士家。福女士指着正在睡觉的孙女说,原本开朗活泼的孩子出事后,连门都不大愿意出了。记者看到,女孩的下巴上贴着一个创可贴,其他部位没有明显伤痕。
福女士说,20日晚,孙女在小区后门处玩儿,“她听到有汽车的鸣笛声,就赶忙想躲开,却不小心被物业设置的铁链绊倒,面部着地,磕住了下巴,右腿也摔出一块乌青”。“家人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孩子下巴上以后可能留疤,具体还要看孩子的恢复状况。”福女士说,给孩子治伤花去了几百元医药费,孩子从小梦想当演员,如果毁容,对孩子的伤害很大,让他们很心痛。
福女士认为,此事的发生,小区物业公司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一家不知道这条用于阻挡车辆进入的铁链是什么时候被摆放在此的,“况且物业也没有在铁链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福女士带着记者去其孙女的受伤现场,指示了那条铁链,“出事之后,物业把铁链移动了位置,之前这条铁链几乎把整条路都占满了”。(如图)
2物业:近期会和孩子家长一同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调取了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当晚9点多,福女士的孙女在铁链附近玩儿,几分钟后,孩子的爷爷出现在距离铁链不远的铁门处,向孩子招手,孩子抬头向爷爷跑去,就在跑的过程中绊到了铁链,摔倒在地。
记者又辗转电话联系到了该物业公司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近期将与孩子家人一同查看监控视频,进一步协商解决办法。
28日,记者再次拨打该小区物业办公室电话询问事情进展,但电话未打通。
3律师: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本案中物业在公共区域设置妨碍行人正常通行的设施,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且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在晚上9点多,因此物业公司对孩子摔伤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孩子监护人同样有未尽到监护的情形,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责任。对于具体如何赔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福女士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