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道板造成大奔损坏物业公司被判支付维修费
在距小区大门2米处,大奔被卡修了3万元。闹上法庭后,法院认定———
业主和物业承担同等责任
常报全媒体讯林某驾车回家,在离小区大门约2米处时,道板突然翘起卡住大奔底盘,损坏严重修了3万多元。林某认为物业管理失职,物业却辩称大门外非管理范围,不肯赔偿。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一审法院认定事发点属物业管理,判决赔偿1.5万余元。物业不服上诉,日前,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林某家住新北区珠江路某小区。2014年3月31日下午,他驾驶大奔回家,在距大门2米处时,一块花岗石道板因轮胎碾压突然翘起,将车子底盘卡住。林某叫来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前往修理厂,经检查,因底盘损坏严重,维修费用为30085元。
车子修好后,林某要求物业赔偿,理由是事发现场是物业的管理区域,但他们疏于管理致使道板长期松动,且未做警示标志,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对此不予理睬,辩称事故地点在距小区大门道闸外2米处,并非在小区内,他们仅对小区内部负有管理、服务责任,而且,车速过快才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
闹了将近一年未得到说法,去年3月,林某诉至新北法院。
审理中,物业坚称,门外道板不是自己的管理服务区域,同时指出,2014年9月,市政部门对发生事故的道板路面铺设了沥青,应由市政公司管护。法院为此咨询市政部门,得知该铺设行为系临时性措施,市政部门并不对该区域进行经常性管护。
法官查看了事发时的视频、照片,林某停车时,车辆前部已非常接近小区道闸线和保安用房的门口,该地段道板为开发商铺设,与小区内侧道板一致。该小区内有明显的限速5公里/小时指示标志,经目测可见,林某车辆发生事故时明显高于普通人的步行速度即5公里/小时,对此,林某自认事发时车速为20-25公里/小时;法官又查看了该小区的规划图、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发现事发点在规划图确定的用地红线内,根据物业与开发商的服务合同约定,规划红线内都为物业管理范围。另外,小区规划图显示两个门垛中间为保安用房,根据照片及现场目测可见,该保安用房明显突出于大门外,并有半圆形装饰建筑与该保安用房相连向珠江路方向延伸,小区名称标志就在保安用房的外侧墙壁上。如果真如物业所称只管理小区大门以内,那保安用房及附属建筑也位于大门外且超过两米,又作何解释?
对此质疑,物业既不提交管护区域分界的证据,也不提供与自己管护范围相邻的实际管理人名称。法院根据综合查明的事实认为,物业的辩解缺少证据印证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不过,林某作为驾驶员,应当掌握提前减速的基本常识,但其在车辆马上进入5公里/小时的限速区域前依然以不少于20公里的速度行驶,显然存在过错,过错程度与物业的管理不善相当。
据此,新北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50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