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死小狗物业公司被判赔经济损失

发布于 2016-12-02 09:05:00

家中养了多年的宠物狗,在小区内的路灯旁撒尿时被电死,狗的主人沈某夫妇备受打击,决意为爱犬之死讨个说法,近日将作为路灯管理责任人的小区物业公司告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

普陀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员一方面安抚原告夫妇情绪,并希望原告能合情、合理、合法地提出诉请,另一方面希望被告物业公司能考虑到原告对宠物狗的特殊情感,合理地给予赔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支付原告1110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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