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盘龙区法院对近两周执结的104起涉民生案件,向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2200多万元。
整个2016年,盘龙法院将1181例失信被执行人个人、311例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信息纳入失信名单库,拘留失信被执行人68人,执行到位金额超11.7亿元。
袁女士是盘龙区菠萝村人,2015年7月22日晚,她在盘龙区云波二组金汁园小区人行道散步。因人行道停着不少车辆,袁女士绕过一辆车时,失足跌入坑内,不慎导致右脚骨折。事后,袁女士将小区的管理方——云波社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14万余元。
云波社区认为自身没有责任,“袁女士事发与我们没有直接关系。”并将责任推给停在人行道的两辆车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应对管理区域内安全工作和相关公共建筑负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因此,袁女士的摔伤与物管公司管理不到位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袁女士作为成年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自己受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物管公司承担70%的责任,共计赔偿袁女士9万多元。
物管公司不服,向昆明市中院提起上诉,法院经二审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判决作出后,云波社区一直未支付袁女士赔偿款,不得已,去年9月,袁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盘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与社区沟通,日前,9万多元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
18日上午,等待了一年多的袁女士终于拿到迟来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