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过完春节就搬到新居的刘大爷,最近两次搬家都没能搬成,既非物件多也非路途远,而是刚装修好的新房客厅两次被水浸泡,导致部分墙面、地板脱落变形,需要重新装修。而导致两次“水灾”的是客厅隔壁楼道里的自来水管。
现场:被泡地板长出绿毛
在山东省城南部一小区12号楼1单元404,记者跟随刘大爷走进了新房子。在他家门口左侧,打开一个小门就是楼道内给水、供暖管道所在的管道间。而打开房门后左半部就是客厅,管道间与客厅仅一墙之隔。原本装修好的房子,现在进门就是拆起的地板和脱落的墙皮。刘大爷指着掀起的地板说,“必须完全晾干才能重新铺装新地板和刷墙面,现在看到的是第二次被水浸泡的结果。”而据他介绍,第一次被水浸泡后,地板鼓起、墙皮脱落得更严重,“第一次被浸泡面积至少是第二次的两倍,能有四五平方米。”他说。
刘大爷告诉记者,2007年12月开发商交的房,去年年中花两万多元搞了装修,本打算今年过完春节就搬家。可当他2月18日来到新房时,却发现房门相邻的管道间往外渗水,管道间有近30厘米高的门槛,至今管道间外墙壁还有被泡的痕迹。随后打开房门的刘大爷大吃一惊,与管道间相邻的客厅墙壁下边近50厘米墙壁被浸湿,而相邻的地板也被泡得鼓了起来。“当时找到物业的李经理,现场查看后说修复费用会给报销,让保留好相关单据。”刘大爷说。但后来刘大爷却被告知房屋保修期已过,不能报销地板、墙面的修复费用,只能象征性地给300元。这一答复被刘大爷拒绝了。
可第一次浸泡事件还未解决,本月初刘大爷来到新居却再次发现客厅地板墙壁被泡,还是楼道内相邻的管道间漏水所致。“没办法,3月下旬刚修复的地板墙壁又得重新装修,上个月新刷的墙壁还能看出来色差呢,搬家恐怕得到‘五一’了。”刘大爷无奈地说,“第一次修复花了1200多元,第二次修复至少得半个月后,就按‘五一’能搬家来算,在外多租房住了两个月,光房租就多花3700元。”
争议:
公用管道漏水出事谁负责
该区域物业的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2月18日接到刘大爷电话就赶到他家查看浸泡情况,“当时物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并未发现给水管道有何漏点,并且管道间积水清除后地面很快就干了没再漏水。”李经理说。同时,他还出示了刘大爷家所在楼房的开工竣工日期,“2004年6月30日开工,2007年1月竣工,竣工后就验收了,保修期两年,应该到2009年1月止。”他说。并且他表示,刘大爷家客厅与管道间的墙壁不属外墙面,不在五年保修期范围内,而属于给排水管道的两年保修期。
在谈到地板墙面修复补偿时,李经理表示,房子已经过了两年保修期,不能给予赔偿,“我只是转达上级的意思。”他说。李经理还告诉记者,本月初第二次浸泡发生后,他们还找来专人把管道间地面刨开查找原因,并发现是地面下一条自来水管因当初施工时热熔深度不够,水压变化会导致漏水,“当时截断了旧水管,将热熔深度不够的地方进行了更换。”他说,“作为物业,能做的都做了。”
但刘大爷并不认同得到的答复。他认为,物业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发现楼道管道间漏水,没有认真维修导致了第二次漏水浸泡事件的发生。他认为,管道间地面下的水管施工有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公用的楼道管道漏水浸泡了我家客厅,还要我自己买单,难道说谁挨着管道间就该谁倒霉吗?”刘大爷有点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