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过程检查制度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一、检查:1.班检:班长依据检查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班检表"。2.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当职人员应配备有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组成的保安队伍,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查岗),主要由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3.周检、月检:物业公司经理分别对保安工作进行例行周检、月检,并分别填写周检表、月检表。4.训练季度考核:物业公司每季度对保安队进行一次训练考核或会操比武,填写"训练考核表"。二、不合格服务的处理:1.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行纠正,关闭处理,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周检、月检分别由管理办分管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如果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2.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月检由物业公司经理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班检、日检、周检、巡视检查由管理办主任制定纠正措施,督促实施,进行验证。3.预防措施: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要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由管理员代表组织制定"预防措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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