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南琼泰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各物业使用人和单位法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安全(消防)责任人,实现安全、文明经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另行制定),现汇编如下: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业主代表、公司法人和物业使用人代表以及公司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因此,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任2人,由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法人兼任,各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租户)各选派一名代表担任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管理处主任、秩序管理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兼任。
秩序管理部为大厦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小组,以各管理处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为单位,各管理处主任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视人数可设2-5人,由公司和各管理处自行设置,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各安全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由秩序管理部负责组织训练。
各级安全管理组织同时负责公共秩序维护和义务消防工作,各安全管理组织要在各自管理区域设公共秩序维护员和义务消防员。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负责大厦及各人行住宅区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原因及处理等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各级职责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协调安委会各安全管理小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行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做出整改决定。
(四)组织、协调、指挥重大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督促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发现事故隐患及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三、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示。
2.负责向员工宣传法律知识、安全常识。
3.把安全工作纳入大厦、管理处的经营管理中去。
4.熟悉要害部位和危险部位,做到有专人负责、专项制度、专项措施。
5.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