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共区域巡查工作,保障项目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顺驰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各项目的公共区域巡查工作。
3.0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
3.2维修部主管负责公共区域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维修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公共区域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处维修主管应于每月25日之前制定下月的巡查公共区域计划,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公共区域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区域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装修违章的巡查。
4.2.4消防违章的巡查。
4.2.5利用巡查机会与业主沟通。
4.3公共区域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公共区域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公共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发现水、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4.3巡查屋顶(可以到达的屋顶):
a)检查楼顶防水、隔热层是否完好;
b)检查有无违章占用现象;
c)检查雨水管地漏是否通畅。
4.4.4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区域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巡查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安全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活动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项目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区域、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8.1维修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维修部主管解决。
4.8.2物业处维修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区域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正常维修处理;
b)由于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利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
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3天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劝其整改。劝说无效的,可上报项目经理处理。
4.8.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维修部主管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处理。
4.8.4维修人员每日巡查一次公共区域,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应完整的记录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9《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汇总,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
5.0相关记录
《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