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价局表示“拆墙建筑垃圾清运费”属于企业自主范围
某物业公司所辖楼盘有部分商业街,某商户需要将多个商铺的墙体隔断打掉,变成一个大房间,产生大量的拆墙建筑垃圾,物业公司除了收取正常的装修垃圾清运费,还向其收取50元每平米的建筑垃圾清运费。
由于金额较高,该商户拒不交纳拆墙建筑垃圾清运费,要求只交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便不收取其装修垃圾清运费和拆墙建筑垃圾清运费,但要求该商户自行清运。商户不愿意自行清运,遂向物价局打电话投诉。
物价局电话中告知该商户,目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仅限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事项,不包括装修类收费,物业公司的装修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物业公司自行决定收费标准和收费事项,但不得强制客户消费,如果商户不认同物业公司收费,可以自行选择清运单位来清运。
2、房管部门遇到打墙费群诉事件要求物业公司妥善处理
某物业公司某项目为刚需楼盘,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打墙费反应剧烈,业主之间通过qq群联络,轮流打市长热线,轮流向房管部门写信,投诉物业公司非法收费。
由于是群诉事件,政府部门相当重视,为了维稳,房管部门向物业公司施压,要求不得收取,否则就组建专案组来查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收费合理合法,不怕他们来查,本来就已经亏损了,如若同意房管部门的要求,还要亏得更多,便坚持自己意见,与房管部门沟通,告知其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费用并不违法,并把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所发布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以及政府定价目录转发给房管部门工作人员。
同时告知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并无法定义务代收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可以都不收取,让业主自行清运。如果业主自行清运,倾倒在市政道路上,政府部门会更痛苦。
房管部门遂不再深究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但要求物业公司在开具票据时需要明确区分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不要使用“打墙费”字样。
物业公司应当如何规范操作
物业公司收费应当明确收费科目,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在开具票据时应当明确区分,“打墙费”这个词语不准确,容易让人误解,不应当再使用,应当明确为“代收建筑垃圾清运费”或“代收拆墙垃圾清运费”。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交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应当签订协议,接受业主委托聘请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清运,业主如不接受价格,可以不收费,由业主自行清运。对于业主自行清运的,也应当签订协议,如果业主或装修单位在小区内乱扔垃圾货或偷偷倒进垃圾清运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应当多做些普法宣传,打消业主心中的疑惑,避免产生信息不对称导致影响业主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