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质量管理的指导思想
搞好房屋维修质量管理,必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下列几方面:
(1)明确对质量的全面认识。质量,除通常指工程(产品)本身的质量外,还包含产品形成与使用过程中各种要素的质量(称要素质量或工序质量)和各方面工作的质量(称工作质量)。房屋维修产品质量离不开工序质量这一基础。工作质量则是工序质量、产品质量及经济效益的保证和基础。所以,要保证和提高房屋维修工程质量,就必须努力提高各方面的工作质量,以工作质量来保证和提高工序质量,从而最终达到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2)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观点。房屋维修工程质量要体现"一切为用户服务"的观点,这不仅要把施工项目的使用者作为用户,还要把施工中下道工序当作上道工序的用户。全面管理的观点,即依靠所有部门的全体人员,在形成产品的全过程中对全面质量进行的"三全管理",树立预防为主的观点和用数据说话的观点。
(3)正确处理质量、成本、工期间的关系。要正确处理质量、成本、工期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也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快、省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概括地说,就是要在维修项目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合理地把好、快、省这几个目标协调起来,做到好中求快,好中求省,以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的维修工程使用户满意。
2.房屋维修质量管理的内容
房屋维修质量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构,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人员,分层管理,层层负责,并相互协调配合。
(2)质量机构和质检人员必须坚持标准,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执行操作规程。
(3)坚持贯彻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制度,对维修工程的关键部位,一定要经过检查合格、办理签证手续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熟悉施工条件和施工图纸,了解工程技术要求,这是为提高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制定质量管理计划与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控制质量的可靠依据。
(5)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中间检查与技术复核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位的检查复核工作。
(6)搞好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坚持分项工程的检查,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工程质量的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签证。
(7)加强现场对建筑物配件、成品与半成品的检查验收,检查出厂合格证书或测验报告。
(8)严格对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测试报告。
(9)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并查清事故原因,进行研究处理。
(10)对已交付使用的维修工程要进行质量跟踪,实行质量回访。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时,按合同规定负责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