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绿化部门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1.劳动纪律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下列劳动纪律;

1.1按时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小区内逗留﹙宿﹚。

1.2上班时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串岗、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班、换岗。

1.4班前和当班期间严禁饮酒,下班后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及维修场所吸烟。

1.5同事之间应相互团结互助,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争吵、打架、不得搬弄是非。

1.6提供维修和其它服务时要主动、及时、热情、礼貌,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服务对象前与同事争吵。

1.7爱护设备,注意节约,不得擅自将修理工具、维修器材借人、送人或带离工

作区域。

1.8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终止或拖延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1.9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干私活。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经理书面批准。

1.10积极参加公司及管理处组织的业务学习、会议、公益活动及其其它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1.11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嬉笑打闹;工作时间手机应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得在工作区域打电话。

2.仪容仪表

2.1举止文明、端庄。大方。

2.2穿着统一制服,在左胸前佩戴工号牌,服装整齐干净,不破损,不缺少扣子,熨烫平整﹙禁止佩戴非工作标志饰物﹚。领口及袖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衣扣应完全扣好,护卫人员穿着工作服时一律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管理人员冬季在室内必须穿工作服,外出时可以再工作服外加外套。下班后所有人员应着便装。

2.3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戴歪帽、穿拖鞋、凉鞋、或赤脚,鞋带、攀扣应系好。

2.4头发梳里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眉眼,鬓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涂有色指甲和佩戴夸张性饰品。护卫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得超过指尖1毫米,女士不得超过指尖3毫米。

2.5精神振作,姿态要自然挺直,放松、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当班期间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搭肩挽背,就做时不得翘腿,不得将脚翘在桌子或凳子上,不得在岗位吸烟、吃零食。

2.6佩戴饰物不得外露。

2.7工作期间不得哼歌区、吹口哨、听耳机等。

2.8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上班前不得吃有异味﹙姜、蒜、葱﹚的食品,不得饮酒。

2.9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2.10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2.11在公共区域内不得抓头、瘙痒、掏耳朵、挖鼻孔,不得敲打桌椅或玩弄其它物品。

2.12面带微笑,给人以亲切感,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感,不要没精打采或漫不经心、带有厌烦、僵硬、愤怒的表情,也不要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给客户以不受尊重感。

3.保密规定

3.1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在服务中所了解到的领导谈话,会议内容及领导活动情况。

3.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打听业主的信息。

3.3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和和提供在服务中所了解到的业主的任何信息。

3.4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做的笔记、备忘录及其它数据及各项报告是公司的专有财产,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漏。

3.5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开发、合伙、从事于公司目前或将要开展的业务的有关任何工作。

3.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复印、复刻、盗取公司及业主的商业秘密及文件、文档、资料。

3.7在公司工作期满或岗位调整时,应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本人持有或监管的一切有关公司文件、记录、公司专有资讯或财产及证件与公司指定接收人交接清楚。

3.8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或出卖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因个人因素使公司蒙受损失或丢失项目的,视情节予以扣发公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4.奖惩规定

4.1奖励规定

奖励是激励机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含;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其目的在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因此,为了保证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确保公共财物和业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以下条例,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及集体,将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积极与业主沟通,解决业主的某些实际困难,多次受到业主高度评价者。﹙如向客服中心或公司反映,锦旗,表扬信等﹚20元∕次。

4.1.2善于处理和调解某些矛盾,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20元∕次

4.1.3在处理某些事情中,不被业主理解而招致误解、责难、甚至辱骂,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忍辱负重者。20元∕次

4.1.4及时制止和化解所辖区域内斗殴事件,受到一致表扬者。30元∕次

4.1.5及时发现情况,并能果断处理,为小区及业主挽回一定损失者.30元∕次

4.1.6小区内发生灾害时,主动参加抢救和救死扶伤,有突出贡献者,50元∕次

4.1.7拾金不昧者,经业主表扬者。﹙视金额大小﹚

4.1.8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行之有效者。50元∕次

4.1.9为公司拓展业务,提供信息,﹙包括牵线搭桥﹚获得成功者。﹙根据业务大小﹚

4.1.10敢于同损坏公司利益的人和事进行抵制或及时向公司反映情况从而减少公司经济损失者。50元∕次

4.2违纪过失处理

一般过失﹙10-20元∕次﹚

4.2.1迟到、早退者﹙包括例会、公司活动、培训;十分钟以内10元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20元﹚。

4.2.2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重地者。10元∕次

4.2.3不按规定着装或上班不遵守本守则第二条“仪容仪表”要求者。10元∕次

4.2.4与业主相遇未礼让业主者。10元∕次

4.4.5交接班不按规定进行或接班人员未到交办人员提前离开岗位者。10∕次

4.4.6未经批准私自调班。换班者。10∕次

4.4.7工作时间未按要求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或私自接打电话超过5分钟者,10∕次

4.4.8使用对讲机未按“对讲机使用规范”使用者。10元∕次

4.3严重过失﹙30-50元∕次﹚

4.3.1不按规定程序请假及未经准假不到岗或离岗、私自调班、私自调岗、无故不参加各类活动和培训者。30元∕次

4.3.2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着,30元∕次

4.3.3在工作时间串岗,溜岗、擅自会客及干私活者。30元∕次

4.4.4当班时间看电视,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手机、掌中宝、游戏、看书报、听随身听等做跟工作无关的事项者30元∕次

4.4.5同事之间以老欺新、拉帮结派、挑拨是非、闹不团结者。30元∕次

4.4.6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遭到服务对象批评或投诉者。50元∕次

4.4.7未经准许擅自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工作区域或下班后非工作需要在工作区域逗留者。30元∕次

4.4.8向无关人员透露公司领导谈话、会议内容或公司机密者。﹙未造危害﹚50元∕次

4.4.9打听业主信息以及向无关人员透露业主隐私或资料者。30元∕次

4.4.10擅自将公司物品携出或私自送与他人者,﹙赔偿损失后、在行处罚﹚

4.4.11工作期间让闲杂人员、推销商贩或其他不轨行为者混入管理区域者30元

∕次

4.4.12当班喝酒或带酒气上班,下班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饮酒者50∕次

4.4.13当班睡觉者.元50/次

4.4.14私自销毁、遗失、工作记录和工作表单、影响工作者。50元∕次

4.4.15私自接受业主或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赠与者。50元∕次

4.4.16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岗位时不移交资料、物品、钥匙等行为者。50∕元

4.4.17顶撞服务对象或使用服务禁语者。50元∕次

4.4重大过失﹙罚款100元或解除劳动合同﹚

4.4.1虚报冒领公用物品或私字占用公共财物者,赔偿损失后按4.4.2条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2欺骗公司检查人员或在公司检查时隐瞒事实真相者。

4.4.3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复印、复制、盗取公司及业主的商业秘密文件、文档及资料者。

4.4.4非本人工作需要,随意开启和操作他人电脑,查阅、修改、拷贝、删除资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4.4.5在服务对象面前或在服务区域争吵打架者,一次扣1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

4.4.6工作期间让闲杂人员、推销商贩或其他行为不轨者混入管理区域内造成后果或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100元后视情节可直接开除当事人,并追究当事者其它责任。

4.4.7顶撞领导,不从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故意损害公司形象,故意消极工作,故意搬弄是非、在内部或外部散发散发对公司或公司领导不利的言论者。罚款100元,经教育不改过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4.4.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煽动员工,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会哦社会秩序者,扣除100元后,视情节可直接开除当时人,交司法机关处理。

4.4.9由于工作失误或故意破坏公司财务或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进行赔偿并扣除100以上,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10当班时间看电视,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看书报、听随身听等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严重的后果者,按4.3.4条进行经济处罚外,降职、调离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11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对象隐私或资料,造成后果者除按4.3.9条进经

济处罚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12擅自将公用物品携出或私自送他人,赔偿损失后情节严重者除按4.3.10条进行经济处罚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

4.4.13未经准许,私自佩制公用钥匙,被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时不移交资料、物品、钥匙等行为,情节严重者除按4.3.12条进行经济处罚外,予以移交司法机关。

4.4.14当班时间睡觉者,除按4.3.14条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14由于工作失误致使发生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除按公司考核标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可直接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并追究当事人的其他责任。

4.4.15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漏或出卖公司的经营情况,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视情节除按4.3.8条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

4.4.16私自销毁工作记录和工作表单,影响工作的视情节除按4.3.15条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17以诽谤、侮辱、恐吓、威胁等手段危害业主、上级及同事、影响团队秩序,情节恶劣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

4.4.18由于工作失误,致使业主的投诉或投诉未能及时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除按公司考核标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可直接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4.19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或提出工作以外要求者,一经查实给予100的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20.30天内累计警告两次或处罚超过100元者,可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5处罚规定说明

4.5.1同样错误被处罚两次者,处罚加倍。两次以上或不足两次但明显造成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5.2出现违规时,如违规内容触犯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将根据相关处罚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累计处罚,处罚金额为各项规定处罚之和。

5.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5.1问候语

“您好!”、“午安!”、“早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您回来了!”。

5.2欢迎语

“欢迎您来我们﹙小区﹚!”、“欢迎您入住本小区!”、“欢迎光临!”。

5.3祝贺语

“恭喜!”、“祝您节日愉快!”、“祝您圣诞节快乐!”、“祝您新年快乐!”、“祝您生日快乐!”、

5.4告别语

“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欢迎下次再来!”。

5.5道歉语

“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5.6道谢语

“谢谢!”、“非常感谢!”、

5.7应答语

“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

“这是我应该做的!”。

5.8征询语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我能为您做什么!”、“您还有别的事吗?”、。

5.9请求语

“请您帮助我们…!”、“请您…好吗?”。

5.10商量语

“您看这样好不好?”、

5.11解释语

“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规定就是这样!”、

5.12基本礼貌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八章部门常用表格

《绿化工作月计划表》

《绿化巡查评分表》

《绿化周工作计划表》

《员工上班签到表》

《绿化排班计划表》

《考勤统计表》

《绿化月培训计划表》

《绿化用品统计表》

《员工培训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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