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周检工作规定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周检工作规定

1.0范围:

物业公司下属各管理部周检。

2.0职责:

2.1各物业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副经理、事务助理、各班(队)长参加周检。

2.2物业管理部经理指定一名事务助理做好周检记录。

2.3管理部负责对周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组织事务助理、班组(队)长及时制订整改或纠正措施;发现严重不合格时制定纠正措施并上报物业公司。

3.0周检要求:

3.1每月抽查总量不少于本文件的规定。

3.2检验标准应依据各工作手册中的规定。

4.0检查的方式方法:

4.1时间安排:

每周五下午检查本周的服务情况,因特殊原因可以提前一天。

4.2参检人员的检查组织形式:

采用集中与分组相结合,以集中形式为主;有条件的管理部,可由正、副经理分组带队检查。

4.3检查方法:

实行巡查或抽查,以抽查为主,并应侧重两项加深检查深度。

5.0检查项目和抽检内容:

5.1房管工作:

抽查2-3个办公房间、展示厅等,征询业主对物业管理意见,抽查2份投诉处理、回访记录、巡视记录、违章处理纪录、来访登记和维修派工单等质量记录,巡检资料档案柜、仓库、员工宿舍等。

5.2保安工作:

每个巡逻区抽查一个签到箱,抽查2-3个固定岗,抽查3-5份来访登记、培训记录等质量记录,巡检保安员仪容仪表,抽查3-5人的文明用语使用、工作流程的掌握。

5.3车辆管理:

抽查1个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岗亭,观察现场运作5分钟(仪容仪表、文明用语的使用,工作流程的掌握等);抽查1个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抽查2-3份各岗位的车辆出入记录,巡查所辖区域内车辆停放。

5.4清洁工作:

室内抽查三个展厅,抽查三个卫生间,室外抽查4-5个垃圾筒(果皮箱),区间道路达200-500米、停车场500平方米、绿化地100平方米(隐蔽处1处、绿篱下50米);巡检消杀工作。重点抽查开水房、仓库、汽车广场、卫生间。

5.5绿化工作:

抽查区内2-3处的绿地拨杂草是否及时、草坪补种是否及时,2-3处绿篱修剪、补种是否及时,3-5棵树木有无病虫害、按规定修枝剪叶、无枯枝、无坏死树木。(管理处有权监督过问花木公司在所辖区的绿化工作)

5.6维修工作:

抽查8-10个大楼进出门、10%的路灯、2%的楼道走廊灯、10%的空调通风口。检查地点同检查车辆、清洁、绿化地点尽量相同一起检查,抽检量不够另增加检查范围。

5.7机电设备管理:

主要由维修部经理组织其主管事务助理、班组长检查,主要是检查设备房与值班室的管理,本周的供电率、供水率、设备完好率、冷气及时率。

5.8检查对上次周检不合格的处理情况。

6.0处理结果:

对不合格服务及时填写《不合格处理表》,并做出处理措施。

7.0检查记录:

7.1预先填好检查表,可选用以下一种方法纪录:

A)各管理处可根据文件要求,将应覆盖的各检查项编制成固定式样,每月循环使用。

B)周检前拟定检查线路后制作检查表,根据表中的项目逐项检查。

7.2采用边检查边记录时,应注意不漏项。

7.3填写检查时应参照前两周检查的内容,突出本周检查的重点。

7.4检查时由各责任班组长记录,检查后再对应文件内容汇总填写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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