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一、工作时间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结合企业岗位实际,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

上班时间(特殊工作、岗位、突发事件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日常行为规范

1、意识规范

(1)团队意识

团队中每一份子所言所行都代表着企业的整体风貌.每位员工都以企业为家,团结协作.

(2)真诚相待

员工首先以诚恳态度面对同事,沟通协作.更要以诚挚态度对待客户,贡献优质服务.

(3)爱护企业形象

个人应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及时弥补自身不足,将最完美的一面呈现给客户。

2、语言规范

(1)面对客户使用我们的标准用语,亲切礼貌地对客户交流。

我们的常用语是:

您好!

您好,回家啦?

您好,上班啦?

你需要我的帮助吗?

对不起,请原谅!

(2)与客户交谈时,不使用生硬,失礼的语句作答.

我们的禁止语是:

不行我不知道

这事不归我管

我无权决定,你自己去找领导!

3、我们的禁止行为:

当面与顾客争吵;

上班时嬉笑打闹;

嘲笑,调侃顾客;

面对顾客工作时抽烟,打私人电话.

三、培训

(一)公司可根据工作及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如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二)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

公司简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工作基本情况的熟悉

业务专长、工作要求等的说明

指定有经验的员工辅导业务

2、在职培训

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专门培训

视业务和工作需要,公司将选派员工于市内或市外职业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培训。

(三)对于由公司出资到本地或外地培训学习的员工,回单位后需将毕业、结业证书交单位保管,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员工应赔偿全部培训费用,毕业、结业证书不退还本人。

(四)公司不负担员工个人在外参加培训的费用。

四、保密工作

未经准许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接触公司禁知的信件、文件、电子文档;不得用书面、口头或其它形式透露有关公司业务、客户资料以及其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估价报告及研究报告作为公司机密资料,非相关人员不得接触及复制,其它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参阅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五、兼职

员工不得兼职。

六、调动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动员工的部门、职务、岗位或工作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

七、劳动纪律

1、忠于职守,服从安排,维护公司形象;

2、不得收贿或行贿,不得接受公司客户的财物或服务;

3、爱护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外出,更不得据为己有;

4、妥善使用并保管公司发放的文具,并于离职时将非消耗品文具归还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5、不得无故旷工;

6、不得虚开病假单欺骗公司;

7、不得于工作时间睡觉、聊天、赌博、酗酒、嘻戏或影响他人正常工作,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8、禁止闲聊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电话;工作电话亦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9、工作时间外出公干,须填写《外出工作联系单》说明理由及前往地点、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并经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同意;

10、不得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不得有偷窃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11、管理者不得带有偏见,故意刁难员工。

八、仪容仪表

1、工作装是万邦物业工作时唯一的选择,在工作范围内,我们应该衣着得体,保持整洁.

2、不得穿拖鞋上班。男职员不得留长发、胡须;女职员工作时间内一律淡妆,要求着装得体、大方。

第七章奖惩

为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良的服务,公司制定如下条例:

一、奖励条例

(一)嘉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嘉奖

1、扩展业务范围,增收节支,做出贡献者。

2、对提高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3、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二)奖励

凡符合下例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户表扬者;

2、为公司避免重大事故者;

3、为保护业户及公司财产、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物)不昧者。

二处罚条例

(一)处罚程序

1、警告给予初犯而且过失行为较轻微者以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给予再次犯有轻微过失或较严重过失行为者的处分;

3、记过因个人原因,给公司声誉、财产、业户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失(除照价赔偿外)的行为者的处分;

4、解除合同

被司法机关裁定罪名成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声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立即解除合同。

注:所有处分条款均按分值计算:即警告一次扣1分,严重警告一次扣3分,记过一次扣10分,每扣1分罚款20元。

(二)处分内容

1、触犯下列规定的,将给予警告处分

(1)仪容仪表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2)受到业户投诉,经查实,情况属实的;

(3)工作时间违背规定和造成影响的如:吃零食、睡觉、吸烟、喝酒、聊天、喧哗、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玩电脑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

(5)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自停止工作或未经允许擅自外出的;

(6)上班时间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工作牌的;

(7)上班时间私自会客或未经允许私自接待外来人员留宿的;

(8)吵闹、粗言秽语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及安宁的;

(9)损坏公物的(需照价赔偿);

(10)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小区康乐设施的;

(11)违反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规定的(如禁烟区内吸烟及随意吐痰);

(12)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或未经上级领导批准而从事其它工作的;

(13)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的;

(14)挑拔闹事的

(15)擅自进入禁区的;

(16)不认真填写工作日记,不办理交接班手续的;

(17)当班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尽领导责任的;

(18)围观赌博者。

(19)对业户、宾客、上级领导不礼貌者;违反以上规定者,如情节特别严重,将直接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

2、触范下列规定的,将给予过失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1)接受小费、礼品不上交者;

(2)向他人索取回扣者;

(3)故意损坏公司或业户财物者;

(4)聚众赌博者(包括打麻将、扑克等);

(5)服用麻醉药或毒品者;

(6)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员工、业户声誉者;

(7)威胁、恐吓公司同事者;

(8)无故欧打他人或擅自外出打架者;

(9)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者;

(10)连续旷工两日(含两日)或年度累计旷工三日者;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者;

(12)酒后上岗或在执班时饮用含酒精制品的饮料者;

(13)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者;

(14)泄露公司机密者;

(15)遗失公司重要文件或物品导致重大损失者;

(16)偷取或贪污公司、业户及同事财物者;

(17)值班时睡觉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18)企业遇紧急事情,值班人员多次不听从领导安排者;

(19)不服从领导安排,集体罢工者;

(20)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者。

(21)一年内受公司记过处分二次以上者。

三、申诉程序

员工对违纪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更上级投诉,受理投诉将于一个月内给予回复。

第八章附则

一、实施细则

本规则各项条款实施细则依需要另订。

二、实施与修订

(一)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二)本公司保留修订此规则的权力。

(三)本规则解释权属锦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劳动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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