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锦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此达到提高管理成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锦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聘用及解聘

一、聘用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或遇有空缺,决定新增员工的人数及职位;

(一)求职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

(二)综合事务部根据《员工招聘申请表》安排面试,并作面试记录。

(三)新员工应于第一个工作日首先到综合事务部办理报到手续并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

1.如实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

2.提交如下个人资料:

2.1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市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2其它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料

二、试用期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将被录用为正式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必要情况下,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解除合同

(一)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时需要裁员的;

3.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的确不能胜任的;

4.员工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伤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或经治疗复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合同规定或因严重疏忽及行为不检等导致公司遭到伤害和损失;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偷盗公司财产、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客户资料、运营决策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如属上述条款6、7、8、9,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

(三)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将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劳保用品及工作移交后,由有关部门在《离职通知书》上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公司保留其所有追讨权利。

(四)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应将离职人员的各项人事资料建档管理,当员工离职满两年后,经查无任何未了事宜,可申请销毁。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

一、工资

1.公司根据员工个人能力、经验、职位等因素,拟定员工工资。员工有义务对其本人工资保密,亦勿询问他人工资。员工对其工资收入有任何疑问,可向会计及综合事务部或公司负责人询问。

2.员工于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拟定转正工资。

3、新聘员工前三天为观察期,不拿薪资;经考核录为试用,从第四天开始计薪。

4.公司每月发放工资一次,每月15日为发薪日。员工可于每月15—20日到综合事务部领取工资单。

4.员工工资自实际上班之日起计算。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工资/当月工作日×员工当月实际工作日

5.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及员工个人工作表现不定期调整工资。

6.员工应在工资发放后,检查是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应在发薪日起七天内向综合事务部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二、年终奖金

(一)公司根据当年企业经济效益及员工工作表现决定员工年终奖金数额。

(二)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为:实际工作月份数×全额年终奖/12。当月出勤满15天的按一个月计(含15天),不满15天的不计。

(三)员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享有当年年终奖金。

1.年度内旷工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

2.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

3.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二个工作日(含12工作日);

4.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处罚三次或以上;

5.试用期内的员工或每年十月一日以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四)员工每月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五次或以上而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扣除年终奖的十二分之一,迟到、早退按月累计一个小时以上的作旷工半天计算。

三、午餐补贴

1.公司将发给员工午餐补贴,标准为150元,按月计算,于每月与工资同时发放。

四、加班津贴(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当月加班津贴按月统计与下月薪资一起发放,其发放标准如下:

1.平时加班薪资/(30天×8小时)×1.5倍×当月加班小时数

2.休息日加班薪资/(30天×8小时)×2倍×当月加班小时数

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薪资/(30天×8小时)×3倍×当月加班小时数

五、劳动保险

公司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险.

1.保险期限从劳动合同签订月份的次月起至终止合同月份止.

2.公司所缴社会保险,公司及个人各自按国家及成都市社保局的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

六、员工医疗福利

员工住院治疗按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七、薪资所得税、养老金、失业保险代扣

员工薪资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从其薪资中代为扣缴。

员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由公司统一缴纳,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代为扣缴。

第四章请、休假

员工休假应填写《请假单》,并报部门主管审批,所有《请假单》均需报综合事务部备案。

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填写《请假单》而请假的,必须在请假当日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请假并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未经批准的缺勤将按作旷工处理,超过休假时间而又未续假者亦作旷工处理。

一、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定节假日的放假规定。届时见公司下发通知为准

二、年休假(待定)

(一)公司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满二年(试用期除外),可享受带薪年休假7天。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至20天止。

(二)凡公司安排外出旅游休假,将扣除本人当年度年休假。

(二)员工使用年休假,必须提前十天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认可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休假;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员工上班,员工的工作按正常出勤计算,而未休完部分日后补休。

三、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请假治疗,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作病假处理。

2.假期内薪资福利发放情况如下;

(1)因工病假,假期内薪资、津贴照发。

(2)非因工病假,假期内不发薪资津贴。

四、事假

1、员工因事申请事假,必须事前本人亲自办理,假期内不发薪资津贴。

2、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或项目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有事请假,则需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五、婚假、产假、丧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第五章考核

一、年终考核

每年年终需提前一个半月对员工进行年终考核,对其品德、能力、工作成绩、适应性等进行综合评定,作为下一年升职培训或是否续聘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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