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工资分配暂行办法
按照矿经营政策,今年给我单位岗绩工资总额包干制,我单位今年采取各队岗绩工资总额包干制。
(一)、包干方式:
1、原则上以各队岗位定员为基础,实行岗位与工资总额承包,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工资核算办法。
2、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服务的同时,承接不属于包干工作范围的大、中、小型单项工程(如:土建工程、机电安装、改造等)矿按单项工程和核定的相关价格另行结算的收入。
3、包干工资与满意度测评考核,并按满意度考核结果执行奖、罚工资。
(二)、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
2、坚持向苦、脏、累、险及责任重大及劳动量大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工资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具体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单位承包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如下:
1、按照矿给各班队定员人数,按矿发岗绩工资总额分解到各班队。
2、各班组根据当月每人工分总数分配市场化工资。
3、按矿一号文,自主管理评先奖励金额从本班组市场化总额中支付。
4、各班组职工的有资假从本班组承包总额中支付后再二次分配。
5、各班组所有奖罚均在当月市场化内体现。
6、队长每天的基本分为60分,副队长、班长每天的基本分为59分,职工每天的基本分为56分。(生活服务队按工作量定分,竞争上岗,可按原办法执行)。但队长月市场化工资不得高于本班组职工市场化平均工资的1.2倍、副队长、班长月市场化工资不得高于本班组职工市场化平均工资的1.1倍(矿文件规定)。
7、单项工程分配办法另行。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