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支与报销制度
1、凡公司员工因公需要预先从财务部门支取现金时,须先填写《借款单》或《借支单》,《借款单》或《借支单》中要写清借款原由、借款金额及借款归还大概时间。
2、借款人首先应在《借款单》或《借支单》上签字,后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从公司出纳处领取现金(每次借款现金额度不超过200元)。
3、借款人在办理完事情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如因办理公事发生现金支出,须填写相关报销手续,《报销单》应根据相关原始单据如实填写。
4、如报销金额高于借款金额的,《报销单》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多出部分从财务部领取,并将前《借款单》或《借支单》从财务部撤销;如报销金额低于借款金额的,借款人应将差额部门上缴财务,并将《借款单》或《借支单》从财务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