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员巡查重点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01、装修手续是否完善;

02、施工人员是否办理临时出入证;

03、是否按规定时间施工;

04、是否将装修材料随意堆放在楼宇内、绿地、道路等公共场地,木料、沙土、水泥等装修材料是否按管理处明示的地点堆放,堆放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装修材料清运后是否对堆放现场进行清扫;

05、是否擅自改变阳台功能,封闭阳台;

06、是否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或损坏公物;

07、施工时是否注意防火安全,动用明火是否另行申请;

08、作业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09、空调及空调管道是否按规定安装,防盗窗门是否按规定样式制作,热水器、排风扇等是否按规定按装;

10、有噪音、异味、灰尘产生时,是否闭门作业;

11、休息日是否做到“三无”施工,即无“噪音、异味、灰尘”;

12、是否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向窗外抛扔物品;

13、装修垃圾是否用袋装好,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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