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制度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原则:员工培训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再上岗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12月25日前,行政人事部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各服务中心制定各自的年度培训计划,报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经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三培训时间:每月的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四为公司培训日;每月的第二周、第四周的周四为中心培训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编号:ZTWY/SC—2010作业文件:作业手册版本号:第3版修改次数:0文件名称: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内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四培训类别: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培训、在职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五培训内容:1.入职培训的主要内容:公司基本概况,企业理念,员工手册。2.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职责,岗位工作规范、岗位考核办法及职业道德、服务礼仪等。3.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专业理论、岗位技能及实际操作,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以及思想教育,安全教育。4.外出考察学习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六培训实施4.各部门的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平时由各部门管理,年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九培训经费的管理1.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全年培训费用,列入财务预算,上报总经理。2.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培训费用列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公司培训费落到实处。3.培训费的使用,由培训的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4.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的以提高员工岗位资格水平的培训,公司和员工各支付培训费用的50%,所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5.员工参加公司出资的培训,取得证书后,因本人原因,在公司服务期限未满两年的,按下列办法对公司支付的培训费进行补偿:服务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培训费后可带走证书;满一年半不满两年的,支付50%培训费;满两年的可带走证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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