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标准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员工奖惩标准

奖励先进员工、惩罚违纪行为,是促进员工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的基本保证。

一、奖励、处罚程序:

各类奖励、处罚由上一级主管(项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填写《奖励、处罚申请单》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应的奖罚手续。

二、奖励标准:分为部门级奖励、公司级奖励和晋升奖励。

1、部门级奖励:

A)一个月内多次受到业主或上级的表扬;

B)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成效显著;

C)积极推介顺驰品牌产品,树立良好口碑;

D)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E)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公司级奖励:

A)总经理特别奖:依据相应程序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B)优秀员工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依照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授予称号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岗位标兵每月增加100元奖金,并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3、晋升奖励: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经考核可给予晋升奖励。

三、处罚标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职或降级以及辞退。

1、警告处分: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月达2次;

B)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瞌睡、打私人电话、串岗等;

C)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

D)在工作场所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胸卡等;

E)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

2、记小过处分:

A)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分;

B)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C)私自接受业主小费或物品;

D)未经核实提供不真实汇报或明知公司受损而不汇报者;

E)无故干扰他人工作;

F)一个月内旷工一天;

3、记大过处分:

A)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

B)一个月内旷工两天;

F)工作时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影响。

G)主管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

H)遗失或损坏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职或降级:

A)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B)管理不善,部门内部存在数起违纪现象,影响极坏;

C)严重渎职现象;

D)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5、辞退:

A)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C)记大过一次或两次小过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D)患病或受伤,医疗期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擅自对外散布污秽性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形象的;

F)利用职权,对业主吃、拿、卡、要或利用不正当手段中饱私囊;

G)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

H)盗窃、私拿公司财物者;

I)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消极怠工者;

J)侮辱、诽谤、殴打、危害同事、上级或打架斗殴;

K)一个月旷工两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L)受到业主服务质量投诉,情节恶劣者。

M)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四、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品质部进行调查,并于15天内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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