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物业的养护和维修,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知注意事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物业的养护和维修,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知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一、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二、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由生产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牌,注明使用方法、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三、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四、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五、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六、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七、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八、窨井、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九、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十、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十一、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同时,物业公司还要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明确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