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发布于 2015-12-22 11:30:00

经典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一、聘任范围

1.凡在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在管理岗位担任一定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2.职务聘任范围包括:部门正、副经理、岗位正、副经理、主管和领班,以及相当上述岗位和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本公司,安心本职,有创业精神的员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章守纪、起模范作用。

3.主管以下领班及相当职务由部门经理提名,报综合部备案后聘任。

四、聘任考核

各级人员的聘任,必须以聘任对象的领导能力、政策水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为聘任的主要依据,并使考核形成竞争机制。

五、聘期

聘期一般为一年一聘,凡被聘人员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者按管理权限提出考核意见后解聘。

六、解聘

1.聘任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签定续聘,聘任自行解除。

2.聘任期内,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按聘任权限随时解聘。

七、续聘

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升降或续聘。

八、待遇

员工在正式受聘期间,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解聘后,不再享受原聘任待遇。试用期间凡被聘任到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享受本岗位级待遇、伙食补贴、医疗补贴,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试用期间享受所聘任岗位四级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任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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