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心工作检查流程
1目的
通过对管理处工作的督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中心对各管理处的工作检查。
3职责
3.1中心经理每月组织中心职能部门对管理处进行检查。
3.2中心经理安排职能部门对中心进行夜查。
3.3中心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管理处进行检查。
4中心检查流程
4.1中心月检
4.1.1中心综合管理部于年初拟定"中心月检计划"报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
4.1.2原则上对XX大厦、XX商城、公共区域等管理面积较大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中心月检。
4.1.3按照中心月检计划进行中心月检,如遇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可顺延。
4.1.4由中心经理确定每月的检查时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并通知各受检管理处做好检查配合准备工作。
4.1.5中心检查小组到各管理处,各管理处做好检查的配合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公司项目管理、检查考评表和年度品质考核指标等对管理处工作进行对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记录于《工作检查记录表 》。
4.1.6检查后,各职能部门将检查结果汇总到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进行汇总整理后,由中心经理审核后下发各管理处。
4.1.7各管理处根据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拟定出整改计划,并上报中心综合管理部,限期进行整改,综合管理部和对口职能部门将在下次月检中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4.1.8中心也可定期以中心内审方式开展中心月检工作。
4.2中心夜检
4.2.1每月由中心经理安排至少进行一次中心夜检活动,对中心下属各管理处夜间工作进行检查。
4.2.2检查人可由中心经理、经理助理、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指定人员组成。
4.2.3在检查前知道将进行检查的人员不得通报接受检查的管理处;在管理处接受检查后,接受检查人员不得将检查信息向其他中心管理处通报,如发现有通报现象,将严肃处理。
4.2.4检查人对管理处夜班岗位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了其职责。
4.2.5对夜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汇总下发,各管理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整改方案。
4.3中心职能部门检查
4.3.1中心职能部门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工作检查,对相关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提升管理处服务管理质量,记录填写于《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相关质量记录
1.《工作检查记录表》 GG-JR-02/B04
2.《夜间工作检查表》GG-JR-02/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