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主管职责与权限

发布于 2016-04-07 16:30:00

物业安全主管职责与权限

1.0职责

1.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审核各管理处安全护卫方案、各种应急方案并指导实施。

1.3负责审核各管理处消防演习方案,并指导消防演习。

1.4负责制订公司护卫队培训、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1.5定期到各管理处对护卫工作进行巡查,监督护卫工作。

1.6负责招聘护卫人员并对不胜任护卫工作的人员提交处理意见。

1.7每周一次组织各管理处护卫队长例会。

1.8每年组织一次对护卫员的考核。

1.9负责管理公司护卫工作的文件,填写相关记录。

2.0权限

2.1有权对全公司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2有权部署对全公司护卫员进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有权提出处罚意见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2.3有权对重大案件、事故责任人和违规违纪者提出处理意见。

2.4有权对护卫员的招聘、转正、升职、奖励、处罚进行考察、审核。

2.5有权对新接管物业拟订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核。

2.6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有权紧急调动安排全体护卫员应急,以保障公司各小区正常秩序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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