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城乡主管部门如何做?

发布于 2016-09-01 08:30:00
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城乡主管部门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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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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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来源:《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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