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验物业前,建设单位应移交哪些材料?

发布于 2016-06-17 08:30:00
现场查验物业前,建设单位应移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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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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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场查验物业二十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来源:《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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