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时物业是否有权不提供服务?

发布于 2012-05-13 05:41:21
1年前通过中介租了一间房子 当时和房东的合同上标明物业管理费由房东承担 此次需要办理暂住证 所以找到物业开具我在这里居住的证明 但发现1年来房东一直未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说不提供这个证明 原因是拖欠物业管理费 我拿出当时的合同和他们讲物业管理费应该由房东负责 但是房东说现在没钱交 让我先垫付 可是我也没钱交 就这样 事情僵在这里 请问 物业是否有权因为房东没有交物业管理费而拒绝向租客提供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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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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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首先办理暂住证由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证明是错误的,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是一个公司,他无法证明业主是否居住在本小区,而且出具的证明也无法律效力。除非,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要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居民是否居住在本地主要有力的证明是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当然目前有些基层政府办事糊涂,不想承担责任或者怕麻烦等,推给物业管理公司,是有问题的。在我的身边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这样的证明而引起法律纠纷的很多了,希望物业同行能够关注。 其次,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应为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而停止服务,业主不缴纳管理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催缴或者联系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停止服务是错误的做法。除非双方合同有特殊的约定除外。 因此,建议楼主找居委会开具这样的证明,同时希望业主能够(依据事先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否则等你搬家的时候可能还会引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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