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万福路178号之5每层的02、03各住户: 万福路178号之4门前的化粪池已严重堵塞,导致万福路178号之4的104房厕所也堵塞,粪水已流到室内及渗透到地下室。经过工程人员打价,价格为450元,通过清理化粪池,厕所以疏通。因为万福路178号之5的02、03房的粪坑都是通过178号之4门前的两个化粪池,所以每户要平摊,现共有15户,每户30元。请每层楼的02、03户的户主或租户将钱交到户委会。 多谢合作。 仰忠居委会(“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仰忠社区居民委员会”章) 2006年10月26日 =============================================== 关于这样的收费,我很不解: 第一,我这样早出晚归的人,一个礼拜没有在家上过几次厕所,为什么要我摊这事? 第二,居委会收费也不用商量,享受就收,想拿居民的钱干嘛就干嘛?要是哪天你说街道太烂了,有损我们社区居民的形象和健康,去装修个一两万块钱,回头也来向我们收钱? 第三,疏通下水道是好事,但是这是居委会分内的事,该从居委会自己出钱。如果上级划了钱就计划着用,没钱的话要是问居民收钱办事那也应该争取居民同意,哪能强制性出钱做居民自己都事先不知道的事情? 第四,如果说疏通下水道是因我们这些住户而起、应由我们付钱,那么是不是应该找造成下水道堵塞的人吧,难道有人高空抛物砸死了我窗台下的人,我们楼上楼下都要负责么?应该拿出证据找肇事者付钱吧。 -------------------------- 说归说,钱我是会交的,为点小钱搞那么大事也不好看,咱也不做得像个小市民一样吵吵嚷嚷的,不跟他们见识。 我只是想知道这样的居委会这样做法是否欠妥。如果我的看法欠妥请多包涵,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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