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最后成立整个小区的业委会。那么我们的业委会会同时存在吗?

发布于 2012-05-13 05: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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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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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委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政府部门划定。分区成立是可以的,先成立小的业委会解决本区的事情,比如组织业主投票选举等,具体办法要经过小区办的批准,最后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委会成立后,小业委会就要取消了,二者不能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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