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报停后的问题

发布于 2012-05-13 05:43:12
我是山东的,97年在一小区内购买住宅一套,一直没有入住,2002年2月报停物业管理至今。因最近需要装修,去物业要求送电时被告知需从2005年7月起无论是否入住都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17元,至今340元左右,想请教一下这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02-05年期间物业企业曾更换过主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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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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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确实不知道物业费也可以报停? 国家的有关条例是也没有物管费报停一说,而你的报停,物管公司又认可了的,那是属于物管公司内部的管理。 虽然你没有入住,但是物管公司为你提供的服务依然存在,比如巡逻、卫生,绿化,甚至于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不会因为你的未入住而减少或降低服务质量。因为小区是一个整体。 你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义务不能不履行。 小区的物管费所服务的也是针对小区的整体,即使你没有直接享受,他们也是为你服务了的。 一般物管费的使用包括以下九个部分: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所以,物管费是要交的,不过你可以与物管公司对收费的多少进行一个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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