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

发布于 2012-05-13 05:43:31
请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各住户的管理费后是否应该开发票给各住户。我所住的小区是由广东肇庆四会市雅风实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的。我们入住该小区已经有三年多时间了,而且每月都按期向雅风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该公司每次收取管理费后只是提供收据给各住户,我们多次要求该公司给发票,但是他们声称:只给收据,不给发票。我想向大家请教:雅风实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后不给发票的行为是否合法?该公司不给发票是否有可能逃税?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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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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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之后应当开出发票,收取管理费后不给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至少是在偷税,你可以再和物业管理公司商量,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执意不给,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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