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一写字楼的三楼某房间,一楼二楼为网吧,于2009.04.26日早晨,接到写字楼物业人员电话,说我租用的303房间漏水(据网吧人员说,漏水时间为凌晨三点左右),致使楼下网吧被淹,我急匆匆赶到写字楼后,来到我租用的303室,原来是马桶的进水管处管跟三通脱离,而厕所的出水口处由于有工作人员误将一块泡沫放在上面,水无法从出水口大量排出,致使水从厕所内漫到房间里,由于写字楼楼层间没有防水措施,从地板缝里漏到楼下网吧,而网吧网管未及时将电脑搬离,只是用塑料布盖住了电脑,导致电脑键盘鼠标进水,吊扇进水,显示器主机到今天测试了两天还未出现问题
由于事发时间为凌晨,办公室内无人,而网吧网管发现后并未及时搬离电脑,而物业管理人员也未关闭写字楼水管总开关,早晨我接到通知赶到办公室时,水管仍在流水,我知道我肯定有责任,我也在尽我得责任去处理这个问题,但是全部责任都是我的吗,房东或物业和网吧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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