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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某小区居住的王老太雪后出门,在小区的步行街不慎跌倒,安全人员发现后立即将王老太送进医院。经诊断为:右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立即实施手术置换股骨头。手术后王老太提出:她是在小区内跌倒的,因为自己每月都交物业管理费,其中包括了小区道路的公摊,那么,她在小区道路上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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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本人是否应该偿还?

【关键字】无因管理质证 【案情简介】 原告: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被告:北京快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曾因经济纠纷诉至本院。本院经审理于2006年10月26日作出(2006)通民初字第0612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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