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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善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2010年5月3日5时56分许,原告陆某家中发生火灾。公安消防支队119接报中心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扑救。消防车辆赶到小区时,由于小区主干道一侧停满轿车,另一侧仅能通过小型车辆,消防车无法通过,消防人员无奈只能从该小区大门前的消防栓接水,铺设数百米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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