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和收支管理。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服务于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服务成本和收支应按物业管理项目分别核算。鼓励实行物业公共服务费用酬金制管理。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体现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基本要求,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符合规定,严禁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向人民法院起诉。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成本监审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投标价格行为及履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或完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管。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来源:《物权法》
答:(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二)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五)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六)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七)未按法定要求公示或失实公示物业服务费用、经营设施收益收支、公共水电费分摊等情况的;(八)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收费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来源:《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答:本法所称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来源:《物权法》
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来源:《物权法》
答: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来源:《物权法》
答: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来源《物权法》
问 实行酬金制的物业企业如何建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