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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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台范围属于私有财产,可以自行决定装修。 2、装修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应考虑到邻里关系。 3、只要注意到以上两点,一般不会有纠纷产生,另外,要仔细阅读一下您当初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装修协议等相关协议,看到底是如何约定的。 如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你不能不交停车费,或物业费,但可以索赔。 交有关费用是你的义务。 保管好业主的财产是物业的职责。 不能用自己的违约对付别人的违约。

很遗憾,以你说的情况,还没有看到房东的过错,毕竟是租赁关系不是保管关系,除非出租方有过错且导致你的损失,否则房东无赔偿责任。 既然无过错,是不能以对方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的,不过,以你说的情况,与对方协商解除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发生了不大愉快的事。

你要在那个城市停车,要是北京的话我给你推荐能免费停车的地方: 1、东方新天地、大华影院(免费)东单大街由南向北,过第一个红绿灯注意东边的胡同,第一个是禁行,第二个胡同口也就是大华影院南边的胡同口进去是可以停车的还免费。东单老家肉饼旁边的胡同里。 2、西单(免费)西单图书大厦的长安街南侧对面有个宾馆,宾馆后面停车免费.西单教育部前面的路边,2元/小时西单中友西侧的塞特地下停车场只要在愉信吃饭盖张后就可以免费(西单图书大厦的长安街南侧对面有个宾馆,宾馆后面停车免费从君太百货西边路口进去,第一个路口右转往南有一条小路,进去后停车免费民航大厦后面,2元每小时、图书大厦,东侧,内部停车场,给点儿钱就能停周边地下的都是五块每小时,而且还要堵半天,逛街的,就多走几步吧。。。。我去西单时候就把车停在金库ktv的地下车库车位是多得很,所以不用担心没有地方。然后你就放心的逛,别怕时间长。等完了事儿先去金库里面逛一圈。然后拿停车单找他们的前台盖个章,就是专门停车不要钱的前台小姐也不知道你是不是他们的顾客一般都给盖。(我有的朋友说他们会问你是哪个房间的,你就说刚出去时候忘了盖章了。)反正我市还没遇到那么较真的呢!赫赫然后你就可以拿着停车单踏踏实实的去取车了。我最多一次是逛了六个小时里外里省了30 不过我好朋友有的竟然省了50多切记,这办法不能经常用。否则服务生会认出你来得!西单明珠东边上派出所里面的小路上。 3、西四(免费)地质礼堂那个胡同里路边。西四1条-6条等内都可停车,注意单向行驶。一般胡同内都可停车。阜城门华联、万通,可停万通西马路对面南的胡同内一写字楼,不收费。 4、马甸桥宜家(1元)紧临宜家的东边是大中,大中东侧有一路通向一个居民院,院里能停车,给门口的保安一元钱就行,没保安时直接就进。宜家对面的街道有很多停车的地方,缺点是要走过街天桥 5、阜成门华联阜成门华联西北角小区 6、香格里拉饭店周边地区香格里拉饭店内不收费。 7、国贸国贸桥下面2元/小时在大北宾馆(motorola东100米)旁胡同里停(从北到南),免费。摩托罗拉大厦后民生银行那条道停在路边不要钱,免费。国贸还有个地方可以停,就是国贸南边大通渔港到伊力诺伊一带,路边及几个胡同都可以停国贸/建外SOHO:顺国贸桥三环内环往南走500米,可以看到路西有个“天地人”体育市场,在正门口的南侧有个小区,小区门口有大概10个车位,每天有很多人抢的,地方也很挤,差不多正着开进去的都要倒着出来,很练技术。免费的,新手还是不要去了免费停车地点:停河边农贸市场、西边50米街内。 8、中关村南大街中关村南大街友谊宾馆内,道路两侧的停车白线,不收钱。停车场2元一小时。 9、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附近城铁停车场2元一小时在局西侧600米左右,路南有一小区,免费 10、人大、双安附近双安对面科学院南路(华星影院和麦当劳中间那条到),从三环向北,第一个路口左转(向西),也可以从四通桥向北,第一个路口右转向前,路边可以停,免费(不过听说贴过一次条)。在向前左拐进双榆树西里小区,停车免费,而且绝对安全。友谊宾馆,免费(不要停在停车场上)。 11、农业部附近长虹桥下由南向北,然后往回开100多米,可以看到东海珠大酒楼,边上有一条道,门口有门卫,你别离他,直管往里开,里面竟是不要花钱的停车地儿,这是农业部家属住的地儿。俺的车平时几乎都停在这里,因为部里内部的车位少,必须很早去才有位,免费长虹桥向东,在前方路口掉头走辅路,然后在农业部的牛肉丸和M当劳之间有条小道,也是农业部的后门,这里停车也不花钱。 12、城乡贸易中心附近地下车库凭当日购物小票免费停车2小时,随便一个小票就可以,可以买瓶水。 13、朝阳门外丰联广场附近朝阳门外丰联广场,可把车停在朝阳华普东侧,每小时2元。 14、国际俱乐部国际饭店:国家旅游局对面的招商银行里面可以免费停车,不过车位很少 15、SOHO(建外)现代城,两边街道,每天都有警察贴条。河边农贸市场,免费。西边50米街内,免费。 16、中关村地区中关村新开的科贸大厦可以免费停车。.去海淀医院,中关村家乐福,等地方,把车停海淀法院门口或旁边,免费!全是警车,很安全!2.海龙对面有一大片小区,里面有中关村1小和中关村3小,那个小区随便停车,面积很大!去中关村,东西不多,一般把车停在北一条街边,然后走着去海龙、鼎好、太平洋。反正这段路开过去加上停车说不定比走过去还慢,而且回来往前走50m就能掉头,马上能上主路。几年不下50次都没出过问题,而且肯定能找到地停。去海淀医院,中关村家乐福,等地方,把车停海淀法院门口或旁边,免费!全是警车,很安全!我每次都停哪里!虽然每次都在警察叔叔的目送下离去。 17、 亚运村车市可在奥体东门往北一点有个新开门的国美电器店的北侧停车,免费,麻桑的新发现。 18、 阜城门华联、万通阜成门万通不好停车,可到万通西口南侧路东停,有保安免费!hh说得,可停万通西马路对面南的胡同内一写字楼,不收费,这个要告诉他在金泉吃饭才可以进。不过我想要是停车时给别人说去吃饭,后来当着别人的面有直接出来是不是有点没有面子。。可停万通西马路对面南的胡同内一写字楼,华联西北角小区,都是免费。阜成门大厦就是万通后面的哪个大厦,停车2元,不要收据和她商量1元随便停,我去那边经常停在哪万通:西边那条路,好利来门口,和对面银行门口停车都不要钱! 19、 家乐福中关村、马莲道、方庄店免费,别的店没有经历过,应该说所有店都免费。记住了以后到马莲道茶叶一条街买茶叶就可以停到家乐福里。 20、 航天桥压寨说航天桥的上岛咖啡停车不收费,周围还有日料,美容美发。 21、 燕莎梦心说的燕莎奥特莱斯(东四环)。 22、 玉泉营半空中说的玉泉营附近的花卉市场、家居建材市场停车都不收费! 23、 旺市点点说的旺市,50元购物免费停车一小时,我也不知具体在哪个地方,是不是有很多连锁店,我google一下不知他说得是不是北京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地下一层。 24、 欧尚西四环,超大购物超市,百安居25三里屯三里屯的3.3大厦 地下是免费的 25、西郊汽配城,里面外面停车一律不要钱远大路上的,西郊汽配城对面世纪金源饭店的大停车场免费,车位很多!劲松家乐福,车位多,同地的百安居停车也不收费。 26、赛特旁华侨村西口外的马路牙子上不要钱 北航,甭管放多久,出门一块钱,有时不给也行!! 27、马连道家乐福地下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停车场免费,停车楼免费,车位听说有2W个,足够了!联想桥的苏宁电器,车位多,免费。六里桥南里的亿客隆六里桥往南的易初莲花超市停车不要钱。车位多。高梁桥斜街(西直门外)北方交通大学旁交大嘉园小区外的道路两旁可放心停车。西客站南广场,可停在门口,司机要在,JC来了就撤(JC很少来,都去北广场维持秩序去了),去附近小区待会再回来。也可停在西边莲花池公园东门,半小时1元,不过很少计时,给他1元不要票,好多民办学校的接学生车停在这。北广场管的严,南广场正对的停车场也是严格按时收费。 28、中关村家乐福地下停车场(一小时内凭票免费,超过按半小时一块算)花园路美联美超市停车场大钟寺家居市场停车场大钟寺金五星停车场大钟寺蓝景丽家停车场北居然之家停车场东边的灯具市场停车场好像大部分加油站可以停车,一般不管,经常看到一停一天的招商局大厦,摩托罗拉、惠普大厦路线:国贸桥向东,走辅路,大北写字楼东侧胡同内特 点:胡同很窄,一般都骑着胡同西侧半米宽的路肩停,容易蹭到墙,但是并没有规定单行,所以遇到对开的车辆比较烦 凯富大厦(长虹桥,IBM大厦西边),后身停车场2元/时四季青欧尚超市免费,够大哦!去大慧寺路的,尤其是去那儿吃饭的,可以把车停在交大西门里,1块钱4小时,还可46、以停在金色年代对面的胡同里,免费去北太平庄的,远望楼宾馆,免费,有保安看管首体门口或北图院里,都是2元/小时。

物业管理公司说的是对的,你可以请他们帮助修理,或是疏通下水道,但要付费 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小区物业管理,跟房地产商是两码事,房子缺陷或是相关问题,是房产商的事,你可以找房产商打官司,跟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再说下水道之类的事,跟房子质量没有关系 如果是公共部位的设施出了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负责修理,但那也是因为他们收了业主的管理费

物业管理不到位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按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商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由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特别提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若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不到位,不能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可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可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若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不到位,管理水平差,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进行监督,若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高或存在乱收费的情形,业主也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以下内容可能能帮助你一点儿: 业主在物管中将享6权利投票权按建筑面积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第二章明确了业主的6项权利。业主大会制度是物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是业主享有的6项权利中的一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合并构成了业主的6项权利。 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业主也有要履行的义务。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是业主要履行的7项义务中的第一项。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是业主要履行的其他6项义务。业主大会投票权按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确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确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修改业主大会章程、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可召开。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将履行7项职责业主大会的第一项职责是审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两项主要职责也是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审议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并监督其实施是物业管理公司公开公正公平管理小区的重要方面,也是必须由业主大会监督的。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制定、审议和修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维护、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成为业主大会其他的几项职责。违反条例将受到惩罚 《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中,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双方的责权利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违反条例的任何一方,均将受到惩罚。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还对其他违反条例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标准。

简单点说:居民医保交的钱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比职工医保也要少,并且在就医选择上也有一定限制,不能直接去三级医院就医 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是不能再参加居民医保的 只要你目前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就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 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 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 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 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 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 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 出建议。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 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 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 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 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 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 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 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 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 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 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 半数通过。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 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 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 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 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 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 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 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 推选。 第十五条 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 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 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 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 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 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 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 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第十八条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 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 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 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 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 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 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 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 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第二十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 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 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法适用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 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 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1954年12 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条例》同时废止。

1.首先一般楼道是肯定不允许停放自行车的. 2.其次小区的摄像头是为公共区域安全设置的,不对业主的私有财产负责. 要说物业的责任,顶多就是未告知责任,因为他有告知业主车辆停放位置的责任. 我在物业管理公司呆了段时间,算是有点了解. 还有哦,物业管理公司反过来还可以告你,自行车停放楼道会影响消防!!! 虽然我说的答案可能不是楼主想要的,但确实是事实.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概念还不太清楚,这个可以理解.建议多看看业主公约,这其中不仅有规定和义务也能了解到自己有哪里权利.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派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

楼上的回答还不是很明确物业服务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应物业管理招投标文件确定。由于物业服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服务的质量难免有不同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建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比如可以根据业主满意率以及物业服务情况来评定。 上海市即将颁布《物业服务分等定价办法》,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单位可根据物业的特点和服务的需要选择服务类别和等级,按该办法的规定在每一服务登记对应最高收费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为选定的所有类别的服务费用之和;建设单位选择的管理处综合服务登记不得高于所选定的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次序维护服务中的最低等级;非商品房立项的住宅小区所选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原则上不超过三级。如确需超过的,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向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合同中需列明约定的服务等级和标准。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向买受人明示;物业服务分等标准和最高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资源局适时调整公布。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可以将业主的意见整理成文,以书面形式递交物业管理企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改进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予采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经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固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和维护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优点: 一、“酬金制”更加有利地保护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的利益 “酬金制”模式克服了“包干制”模式的弊病,即是在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高,所支付的成本相应也越高。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干得越好,挣得就越少。这样一来,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长期如此,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不到位,物业管理企业也就有可能会被广大业主炒掉。而“酬金制”下的“酬金”是物业管理企业获得的收入。“酬金制”不会混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收入,从而避免 业主的收入被侵占。 二、“酬金制”加大了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大力推动了物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采用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接管某小区时,要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提交详细的 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用的财务预算。在预算中明确服务区域内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服务 等级标准、维护保养的等级标准等指标和所需的资金,进而预算出每平方米的物业服务费用,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形成书面合同加以实施。这样的财务预算即要求科学严谨,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为后期的服务监督提供了依据。 三、酬金制是实现阳光财务的有效途径 物业服务收费采用酬金制,是物业服务收费实现阳光财务的有效途径。“酬金制”下物业管理的财务从理财的角度看,分两个部分,一个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司财务理财。一个是 以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核心的物业管理处财务理财。前者是一种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司财务是为物业管理企业自己的经营行为理财;后者物业管理处财务理财则是在替业主理财。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企业只能从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物业管理费的酬金,剩下的钱全部是业主的,所有权也是业主的。酬金制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与业主的权益严格分离开,更具透明性。物业管理酬金制的内容与特征酬金制方式下,物业管理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管理业主的物业和交来的资金。同时,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代业主选择最适合的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负责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些管理活动、监督活动和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理,都需要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也有权参与物业管理活动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但是多业主状态下的个体业主是实现不了这种认可和决策的,这就要求必须通过一些形式和合理的程序来体现全体业主的权利。使以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物业管理活动,实现业主的可监控性和共同参与管理的可能性。要达到上述目的,酬金制方式下必须建立以下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管理预算制度 管理预算也称为物业管理费年度预算,是物业管理活动中酬金制方式下核心内容之一, 是由物业管理区域负责人根据该区域全年可支配的全部物业服务收入和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所需的全部支出而做出的收支平衡预算。 二、建立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报告制度 也称为接受监督,费用公开制度。这是在管理预算制度 的基础上, 因业主平时需要了解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而采取的一个补充做法。 三、建立物业管理审计制度 酬金制方式下对物业服务费这样的代管资金的监督是业主的权利,正常情况下这种监 督可以通过管理预算和收支报表的公布来实现,但在有些情况下这种正常的监督不能满足 业主的需要,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所提管理方面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就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这种审计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同关系基础上双方的权利审计。 四、建立多退少补机制 本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可能出现节余或亏损,在“酬金制”下节余其权益归全体业主,具体可采取弥补上年度亏损、纳入专项维修基金或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处置,如果出现不足则应有全体业主进行分摊。 五、建立奖励机制 物业管理费的结余有一种情况,是由于管理服务工作者管理得当,精打细算和技术改造延长使用寿命等管理者主观努力的因素,在保证了管理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使管理费出现结余,其节余部分在上述多退少补原则基础上,应建立奖励机制,即在这部分节余中拿出一部分进行奖励性的二次分配,以鼓励管理服务者。 总之,实行酬金制就是为了更好、更科学、更合理地将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使 用在为业主服务的项目上,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 同时也保障了物业管理企业能“君子取财,取之有道”明明白白地获得应有的利润,实现企业运作的良性循环。

这样的文本很多,你自己百度一下就好了阿,真是不求上进阿! 示例一: 天印花园物业管理招标书 天印花园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现公开对外招标物业管理公司来本小区从事物业管理。 1、项目名称:天印花园 2、招标人:天印花园业主委员会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是天印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期期限为贰年。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4、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的物业管理企业; 3) 投标人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5、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 工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及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年审合格)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 在管项目的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简要资料,拟委派主要负责人简历。 说明:①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并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②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若有效报名单位超出五家时,招标人有权决定接受所有的有效报名单位作为投标人,或通过抽签选定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6、天印花园拟招标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 项 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接待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2、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等报告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2、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两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4、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5、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6、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7、电梯运行与管理:相关人员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例行保养;有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 8、共用空调系统:空调维护及运行时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9、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停车场内设施完好,符合停车规范要求。 三、清洁管理 1、共用楼道、电梯、共用卫生间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箱内垃圾,抹布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1次,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每周清扫1次车库纸屑和垃圾,每季度冲刷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3、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每年修理清洁路灯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 4、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1次,雕塑每年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5、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6、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7、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箱)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草荒,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2次修剪。 2、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缺株在7%以下。 3、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4、建筑小品:每年检查1次,需要刷白或刷油漆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建议,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五、安全防范 1、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3、巡逻;每日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4、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5、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 6、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六、档案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2、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7、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标准备计划与开展; 7、1具备投标资格的预审标准: 有资格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其他要求如下: 一、 能选准定位,树立形象 二、 能理顺思想,加强培训 三、 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实施内部激励机制 四、 能开展多种经营,提供多种服务 五、 实行成本核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六、 能进行专业化分工,实行联合经营 7、2资格预审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5年4月10日7时至11时 地点:天印花园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7、3对拟参加竞标的企业现托管物业进行实地考察: 2005年4月10日下午,业主委员会分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对照相关物业服务标准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通过的将书面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经考察不能通过的,将不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将不能参加投标。 7、4招标文件的取得方式: 招标文件将于 2005 年 04 月 08 日 1 时至 5 时和2005 年 04 月 09 日 8 时至11 时在以下地点发售: 地 址:南京市城墟路288号天印花园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高峰 、吴华财、王长红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业主委员会 (该费用为准备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同时参加竞标的企业需向天印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交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作为参加竞标的保证金,是否退还该保证金的原则如下: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但未能通过资格预审,将退还该保证金;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但实地考察后发现其服务不佳者,本委员会将不邀请其投标,将退还该保证金;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经考察组实地考察后满意的,同时也按投标邀请书的邀请按时参加投标、开标的,无论是否最终中标,将退还该保证金;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将不退还该保证金;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但如不能安排考察组按时到所托管的物业实地考察的,将不退还该保证金; 如拟参加竞标的企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经考察组实地考察后满意的,但不按投标邀请书的邀请按时参加投标、开标的,将不退还该保证金; 7、5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天印花园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4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如果投标人在非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送至下列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城墟路288号天印花园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高峰 、吴华财、王长红 电 话 :83933505、52131727、51939757 邮 件:hao_co@hotmail.com 7、6开标时间与地点及相关事项: 时间:2005年 4月 16日8时30分至15时30分 地点:天印花园会所会议室 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出席,如法人代表无法出席需由法人代表书面签署委托书委托代表参加,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印章。 2005年15时40分公布中标结果。 如没有物业企业中标,将在半个月后组织第二轮招标工作; 如有合适的企业中标,请中标企业在公布结果结束后半小时内,向天印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交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的承诺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整(弎万元人民币),如不能及时提交该保证金则说明其并没有诚意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想通过欺骗的方式先中标,中标后不能发自内心的按标准服务,故视作流标,本委员会也将在半个月后,组织第二轮招标工作; 如中标企业有有诚意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提交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的承诺保证金,业主委员会与中标企业将于2005年5月21日上午9:00在天印花园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将明确指明过渡期为三个月(用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该过渡期提供的服务如不能在相应时限范围内完成,视作可以理解的范围,但如有并非由历史遗留引起的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将要求尽快整改),试用期为6个月(包含在过渡期的前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不能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解聘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将重新启动招标工作,并且不退还承诺保证金;业主委员会将在每年年底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将退还或不退还(不退还的部分充当业主委员会经费)该保证金的滚动数目的一半,如第一年考核通过,业主委员会将退还该承诺保证金的一半(15000元)给该物业管理公司,如考核不能通过,将不退还(该承诺保证金的滚动数目变为15000元整,其余将充当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经费);第二年,如考核通过,将退还该承诺保证金滚动数目(15000元人民币)的一半(7500元)给该物业管理公司,如考核不通过,将不退还该承诺保证金滚动数目(15000元人民币)的一半(7500元),以此类推,以保障中标企业能尽可能按照服务标准开展服务。 注:考核依据。其一,是否按照不低于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其二,业主合理要求,在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合理要求后,是否得到了合理妥善解决。 7、7评标方式与原则: 评标组织:以业主委员会为主导 评标原则:考察其资质、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物业管理费用 淘汰原则:投标文书中,提供的服务标准低于天印花园拟招标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将优先淘汰;虽然能够提供提供的服务标准符合天印花园拟招标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高于我们拟招标的物业管理费用幅度上限的,也将优先淘汰。 中标原则:优先考虑性价比高的企业,也就是说那家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且其服务标准(不低于天印花园拟招标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比其他的企业高而物业费用比其他的企业报价低或相同,就优先考虑由其中标;当出现两家或多家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条件一样、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物业管理费用一样的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全体(9人)表决按照小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如果有人弃权,造成表决结果一半对一半的情况下,为了使我们的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将根据主任判断意见决定招标结果。 投标书的制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拟应标物业管理公司请结合以上天印花园拟招标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并参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作应标书。 天印花园业主委员会 200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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