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购买了物业,购房人成了新建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合法地拥有所购物业。房屋产权所有人对物业拥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由于发展商在销售物业之前,已临时安排物业管理公司对所购物业进行管理,购房人在此时只能暂时放弃自己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认同发展商的安排。当新建物业入住率达到50%或50%以上时,发展商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召开房屋产权所有人大会(或称业主大会)。来源:百度
由于购买了物业,购房人成了新建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合法地拥有所购物业。房屋产权所有人对物业拥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由于发展商在销售物业之前,已临时安排物业管理公司对所购物业进行管理,购房人在此时只能暂时放弃自己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认同发展商的安排。当新建物业入住率达到50%或50%以上时,发展商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召开房屋产权所有人大会(或称业主大会)。来源:百度
房屋产权所有人大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由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召集此会议。因为产权所有人来自不同蝗地方,互不相识,不可能有效地组织起来召开此大会,所以召集、组织业主大会的责任就落在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户上。发展商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就应明确规定,当入住率达到50%时,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最重的使命之一便是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机构——物业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新建物业或物业群中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住宅区业主大会对议题进行表决时,每一户为一票。业主可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选出的代表,由他们代表自己去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
虽然在买房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产权证书,并不拥有房屋产权,但是由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入住,对该房屋有相当的控制权,并且从物业管理中获益,因此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来源:百度
尽管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中,但业主必须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束。因为,开发商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有前期物业管理的事项。所以业主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实际上就是认可了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来源:百度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合理、公开、服务质量和价格相符的原则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业主大会决定;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满足部分业主需要或者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专项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另行约定。来源:《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民防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的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表具;(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以及人民防空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依法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来源:《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源:扬州市物管中心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和物业服务内容、标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来源:扬州市物管中心
答: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至四级的,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五级至七级的,每6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询问和监督。来源:扬州市物管中心
答:按《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当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提供能够证明其未实际居住的证据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来源:扬州市物管中心
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全体业主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做出的决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由全体业主共同遵守。来源:扬州物管中心
答: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但是,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参加。来源:扬州物管中心
答:一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下列内容进行规定:(1)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3)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4)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5)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6)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7)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8)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9)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1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1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来源:扬州物管中心
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业主们进出时请随手关闭单元门且不要用砖头抵住。希望大家不要一味的贪图方便就将单元门敞开,这样会导致单元门经常损坏。为了您和您邻居的安全请您养成随身带门禁卡的好习惯。
同时,我们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单元门处于敞开状态,会立即关闭,同时加强对出入园区外来人员的盘查力度。
谢谢合作!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仇月)
揽月豪庭物业服务处
2016年4月19日
答: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终止其任职资格:(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4)有犯罪行为的;(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来源:扬州物管中心
问 什么是房屋产权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