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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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有没有和开发商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或者有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有则向收费单位反映,要求及时处理.如果没有则要找开发你们楼盘的开发商,垃圾桶属于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该给予配备,如果开发商不于理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有物业合同,但没有交费,应督促业主尽快交费.如果是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则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尽快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你可以联合几个(越多越好)业主直接找管物业管理的最高领导和他进行商谈处理.如果商量不好可以找一下居委会,要求出面处理,如果一直不能处理你也可以根据你与开发商签定的物业合同进行起诉. 你的合同是和开发商签定的,这类合同通常叫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如果你自己想雇物业管理公司的话,必须联系本小区2/3以上业主与你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进行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原合同(与开发商)自动作废.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阳台漏雨的问题,一个是不交管理费的问题.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阳台漏雨应该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因此,你应该找开发商去解决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你只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你找到开发商,并帮助协助处理,而不能强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有些开发商是拨了一些钱给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这类修修补补的事情,如果确定是这样,你可以直接找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如果事情没有能够处理好,或者给你带来了损失,你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的最高领导投诉(这是最省心的一种做法),不过你要把前后事情描述清楚,最好能有一些具体的证据,比如管理处给你留的一些通知甚至收条\收据之类的东西,以及你受损部分的照片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老总也不能够处理,只有上法院了,去法院也只能告开发商,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因此,你不能用不交管理费来处理.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不交管理费,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不交管理费,第一,没有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任何形式的服务约定;第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虚假资质,或无资质管理;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任何问题都不能成为不交管理费的理由,所以,假设物业管理公司去法院告你不交管理费,你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电视上许多案例都是业主输了官司的主要原因.建议多找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或者开发商的领导反映,通常会得到很好的解决,除非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是一个不规范的公司.

首先要看开发商的物业授权书写的内容是如何,在社区的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还没有入住,物业管理合同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签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同时在业主购买房产时一般开发商会把相关条款写在购房合同中或者与业主再签定物业管理协议,也就是说地产是中间人,它和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都签定了协议,从而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也形成了见接和约关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是合理的. 为什么说没有业主大会也可以收费呢?即使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只要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这种事实合同关系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就是有效的.在物业的日常管理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对业主进行了许多项的服务,针对这些服务业主没有提出异议,这种事实合同就成立了.所以和有没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关系,主要看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在以下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无权收取管理费: 1 双方不存在任何和约关系 2 物业管理资质不符和国家规定 满足以上任何一条你都可以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

小区中邻居的深夜音响严格说起来和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关系,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没有关系你看一下物业管理合同就知道了. 楼上漏水影响楼下和物业有没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情况,也就是看谁是责任人来定. 首先,如果此房物是入伙不久的,根据2000年6月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常使用情况下,而且房屋入伙在5年以内,出现你这种情况应该去找开发商去处理,有些开发商把维修的工作以合同的方式承包给了物业管理公司处理,那么此时物业管理公司就必须给予维修。你要先找开发商,然后看是否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没有你只能找开发商处理了,物业管理公司只能进行协助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非正常使用的,比如,楼上对此房屋进行了装修,由于装修不当导致开发商原有结构(比如防水层等)受损,致使漏水的,应当由楼上业主负主要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因监管不利负次要责任(物业管理条理第五十三条) 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此你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出面调解此事。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好使,只能不断的给物业管理处打电话,最好能以书面的形式反映的物业管理公司(最好是交给物业老总),经过不断向老总反映,通常会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如果依然不行,建议立即到法院起诉楼上业主,通过法院强制开房进行维修。

要交的 物业管理公司又不管你有没有住人 有没有产生什么生活垃圾什么的 这钱逃不掉的 何况房子没人住而不付物业管理费这理由太牵强了吧:)

一、智能大厦(Intelligent Building)简称IB,是通过对建筑的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等要素进行最优化分析后,设计提供的一种投资少、效率高的舒适温馨又便利的场所。它与普通大厦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照明、采暖、空调、卫生、防火和防盗等设备由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更主要的是大厦内部配置了先进的语音通信、文字处理、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并和外界多种通信系统联网,能够开展商情查询、电视会议、远程医疗、电子函件等多种业务。 二、智能小区弱电工程指的就是除高压及220伏生活用电以外的微电压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对小区内部的管理。如CCTV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等。就不一一陈述了。

物业管理公司严重违规,你完全没有必要支付这笔款,谁享受谁付款,这和你有没有去核实没有关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理>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所以,第一,不是物业管理公司来收钱(除非供电局和物业管理公司有委托关系,通常这个委托关系都存在),第二,即使有委托关系,你并非为最终用户,最终用户为上一个房主,因此你不必交这笔费用.只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自己监管不利造成,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过失导致损失当然有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即便是你和物业管理公司签定了停电的约定,由于这个约定是违背国家法律的,因此合同也是无效的。 问题解决: 1、就目前你提出问题的状况,若起诉到法院100%胜诉,国内已经有太多的这种成功案例。 2、如果不想起诉到法院,最简单的方法是打电话到供电部门投诉,如果供电部门接待你的人也是法盲,可以等到你晚上回家时拨打110报警,告诉警察你无法生活,生命没有保障。 3、如果你住的区域比较官僚和腐败,警察也没所作为的话,除了采用黑社会手段,只有起诉了,我们还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去解决。 4、只有满足下列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才可以停电,1、你自己有欠电费没有交,2、供电部门有书面委托,当你不交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用停电的操作。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做为物业管理人员,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居然连基本的物业管理法规都不懂,导致业主利益受损,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公司形象,看到这种帖子比较痛心,希望大家都能够来关注物业行业,它才能健康有续发展。

至于价格,基本都会是一分钱一分货,既然定好了,还有什么可去想的呢?如果明天你再问以人,告诉你470一米,那你不更伤心? 至于面,我个人可能考虑用人造石的,没见坏过啊,我不喜欢瓷器啊金属啊碰触金属台面的声音、感觉~~~ 至于柜内空间,有一个是空的就可以,其它的还是要几张板子的,不然空间太浪费了。

看你是自家屋内还是自家外,如果是自家外的某一段,那当然是物业修去了,如果是自已家里出了问题,则打电话给物业,请他们联系人员来修,修的费用你来出就行了。如果物业不能提供人员来修,也只能说明物业没有把业主当作上帝,你也不能告他,除非你们之前签的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你也只能请自来水公司的人来修一下罗,当然也有可能是要收费的。。。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民委员会、邀请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物业费和社区基础配套是两回事。会所、幼儿园等基础设施不符合规划,是开发商的责任,业主可找开发商,并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构成和明细清单,但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看物业有没有过失了,如果有的话肯定要承担责任,责任的大小要看何种过失了

这个问题最主要还是自己拿主义,因为我们都不很了解你那里的情况.第一;[物已稀为贵]当然是你这里别人没有卖的.第二;适合你本地人的东西.至于你说的和那几家卖同样的东西,我想是要担当一定的风险的,因为人家的店已经打出市场了,成了气候。你不一定有利?我是呼和浩特人,我也不太清楚你们那里人还喜欢吃什么.[鸭血粉丝和汤包的店除外].但是我想:你可以本地卖异地的东西,大家都认为你卖的比较新奇.我们这里就有好多南方人来卖什么[米线.小笼包.........],生意也是很不错的.你不是说早市吗,别人都卖水果.蔬菜.早点,你可以开个[一元店]后[两元店],反正我是推举你做别人没有做的

砍还是不砍要物业管理部门说了算的,你可以反映情况,淡不能自己动手,会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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