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冲突如何解决

发布于 2012-05-13 05:30:31
我2004年5月买的房,8月份办的入住,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但一直没住。2005年夏天,发现阳台漏雨,向物业反映多次,一直没给修,导致雨水泡坏了地板大约5平米,和物业交涉多次未果。故从2005年8月就没交物业费。请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应该怎么处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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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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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阳台漏雨的问题,一个是不交管理费的问题.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阳台漏雨应该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因此,你应该找开发商去解决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你只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你找到开发商,并帮助协助处理,而不能强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有些开发商是拨了一些钱给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这类修修补补的事情,如果确定是这样,你可以直接找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如果事情没有能够处理好,或者给你带来了损失,你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的最高领导投诉(这是最省心的一种做法),不过你要把前后事情描述清楚,最好能有一些具体的证据,比如管理处给你留的一些通知甚至收条\收据之类的东西,以及你受损部分的照片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老总也不能够处理,只有上法院了,去法院也只能告开发商,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因此,你不能用不交管理费来处理.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不交管理费,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不交管理费,第一,没有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任何形式的服务约定;第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虚假资质,或无资质管理;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任何问题都不能成为不交管理费的理由,所以,假设物业管理公司去法院告你不交管理费,你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电视上许多案例都是业主输了官司的主要原因.建议多找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或者开发商的领导反映,通常会得到很好的解决,除非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是一个不规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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