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水费该由谁承担?

发布于 2012-03-06 09:10:00

——水管断裂流走千余元水“家里平时每个月水费就十几元,这两个月竟然高达1800元。”7月5日,家住贺兰县中恒南区2号楼1单元的段女士致电本报反映,这笔巨额水费到底该谁承担?半个月前,段女士家中突然停水,因为自来水管道井漏水,物业公司通知自来水公司将她家水管阀门暂时关闭。段女士到单元门口的自来水管道井中查看自家水表时,发现水表与水管之间衔接处断裂。她向自来水公司反映后,维修人员更换配件后恢复供水。7月4日,单元门上贴出自来水公司下发的水费催缴单,显示段女士家水费为1800元。这么离谱的水费,段女士自然难承担,自来水公司建议段女士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而物业方称,物业公司的工作与小区自来水没关联,物业没有义务承担责任。“我两个月怎么可能用这么多水?”段女士认为,两米多深的自来水管道井,除了抄表员,住户根本没法下去。楼上有住户称,4月13日曾看到抄表员下井抄表。所以,段女士认为水管是抄表员抄表时踩断的。

贺兰县自来水公司营业管理所朱所长表示,自来水公司维修人员都是专业技术人员,不可能发生下井踩断水管的情况。住户家水费由表后漏水所致,根据规定,水费应由住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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