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应缴清

发布于 2013-08-06 14:48:00

2月29日,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家的房屋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物业要求其补交7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取产权证,他感觉非常不合理。据王先生介绍,他家住朝阳区桂林路8号楼,此处原属无籍房。近日,开发商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交到了物业手中。现在物业要求其补交7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领取产权证。王先生称,有的老住户交了物业费才拿到了产权证,但是他认为不合理,一直没交这笔物业费,所以产权证一直没有拿到手。王先生说:“从2007年开始就没人来收物业费了,物业多年前已经不再管理小区了。物业费的事我们可以谈,但是不能拿产权证‘搭车’收费啊。”随后,记者走访了负责该栋楼的吉林国联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正常住户,只要在这儿住,只要这个房子是他的,都应该交物业管理费。因为产权证的确是好几年没有下来,我们去向老百姓收物业费,有的居民不理解,说这个钱已经交了,产权证怎么还不下来?所以就不收物业管理费了,就是说等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一起补交。这几年也的确没向老百姓收,那么也按照大家的意思,等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一起补交这个钱。所以说,正常情况下他们应该早就交到我们这里,不过正好是发证把早就该交的费用一起交齐。这不叫‘搭车’收费,我们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了,这是早就应该交的钱,属于正常收费。现在每家情况不一样,欠多长时间就补交多少钱,居民如有质疑可以来找我们工作人员或者领导谈。”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他表示:“无籍房的房屋产权证一般是由委托公司或者物业公司办理的,欠物业费的住户应该缴清物业费,这不属于‘搭车’收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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