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在小区内遭遇车祸身亡 家长诉物业索赔10万

发布于 2013-12-12 15:27:00

■《现代车小区内轧死3岁男童》追踪男童家长诉物业索赔10万本报讯(记者刘薇)3岁男童龙龙(化名)在丰台区星河苑小区玩耍时,被一辆轿车从头部轧过,不幸身亡(本报去年6月25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龙龙父亲和祖父母已将小区物业起诉到丰台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起诉书称,去年6月24日,龙龙与祖父在星河苑小区里遛弯,当行至9号楼和10号楼外侧拐角时,一辆现代轿车将龙龙撞倒,左轮从龙龙头部碾过,导致他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3位原告认为,小区内没有限速标准,路口也没有转弯镜,且不少司机在小区内开快车,物业公司对此不管不问。他们认为,如果物业公司严格管理,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他们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昨天,星河苑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应诉。物业工作人员否认管理不严,称小区的减速标志、交通标志都完备,且事发当天物业对进小区的车辆都提醒了要慢行。他还称,原告方此前没和物业沟通,就直接起诉了。据他了解,肇事方已赔偿家属94万元,他认为家属不该重复索赔。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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